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东山湾项目经理部
物资(A76地块水泥基轻质抹灰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ZBWZ-2023-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山湾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长沙智茂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东山湾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所需的 A76地块水泥基轻质抹灰砂浆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东山湾项目,位于长沙市内,合同金额:76000万元,工期:1148天,主要内容:总用地面积约12.62万㎡,总建筑面积约41.62万㎡。地块分为A74地块、A70地块、A76地块、A77地块,公园展示区售楼部及样板房,其中A74地块建筑面积174145.94㎡,包含12栋住宅(1#-12#)、板下商业、配套建筑(板下文化活动室、板下消控室、板下物业管理用房、板下社区卫生服务站、板下居家养老服务站、托儿所、幼儿园)及其地下室。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投标人需要提供A76地块水泥基轻质抹灰砂浆样品,试用效果作为评标定标依据之一。
5.3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标书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05-08 17:00:00。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6.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6.4招标文件免费领取,不收取费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5-25 9:30:00。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4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8.开标
8.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30分-2023年5月25日13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开发布。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东山湾项目经理部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莲坪路
联系人:王刚(商务)  陆涛(技术)
电  话:17788979820   15116228689
监督电话:0731-88604663
 2023 年3月 30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用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1
01
预拌砂浆
水泥基轻质抹灰砂浆
t
3000
0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东山湾项目经理部
长沙市岳麓区莲坪路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东山湾项目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