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SXWH2021-5-7
二、项目名称: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学校灯光改造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1268190(元) | 杭州亮晶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市地街33号1幢2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教室照明设备 |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学校灯光改造采购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1批 | 1268190 | 详见投标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军波,徐银平,卢升华,孔樟军,丁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的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9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横路3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少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83795969
质疑联系人:330683303001fp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795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
传 真:0575-83275561
项目联系人(询问):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275560
质疑联系人:裘文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2755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系人 :王殊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附件信息:
定稿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学校灯光改造采购项目(1)(1).doc定稿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学校灯光改造采购项目(1)(1).doc
565.6K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学校灯光改造采购项目 | 1批 | 1280000 |
序号 | 项目 | 编 例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嵊州市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5-83795969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 联系人:裘老师、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5-83275560 |
3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可自行前往,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 |
4 | 答疑会 | 不召开 |
5 | 质疑与澄清 | 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于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
6 | 投标保证金 | 无 |
7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4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8 | 投标文件组成 | 由“资格证明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9 | 投标文件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10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 2. 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 3.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1 | 投标文件的形式 |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12 | 投标文件份数 | 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一份。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原版技术资料。 “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裘老师收) |
13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 (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
14 | 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 (1)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5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6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 |
17 | 放弃投标函 | 采购文件获取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
18 | 付款方式 | 所有学校灯光改造教室验收合格后45天内一次性付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正规的财务发票、清单等) |
19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按“采购公告”规定。 |
20 | 支持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 | 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小微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14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5)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21 | 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
21 | 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项目评审组织人员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
21 | 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22 | 特别说明 | 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质疑时间前同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
23 | 有关费用 |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请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①《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的规定执行; ②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 公司名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嵊州支行 账 号:1211026009200820957 |
24 | 解释 | 凡涉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注: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预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序号 | 学校名称 | 需改善教室数量(间) | 教室灯(盏) | 黑板灯(盏) |
1 | 崇仁中学 | 15 | 135 | 30 |
2 | 爱德初级中学 | 25 | 225 | 50 |
3 | 实验小学 | 34 | 306 | 68 |
4 | 城北小学 | 40 | 360 | 80 |
5 | 长乐镇中学 | 30 | 270 | 60 |
6 | 长乐镇中心小学 | 36 | 324 | 72 |
7 | 长乐中学 | 32 | 288 | 64 |
8 | 三江小学 | 20 | 180 | 40 |
9 | 嵊州市初级中学 | 48 | 432 | 96 |
10 | 甘霖镇蛟镇中学 | 18 | 162 | 36 |
11 | 黄泽镇中学 | 18 | 162 | 36 |
12 | 嵊州市马寅初中学 | 50 | 450 | 100 |
合计 | 366 | 3294 | 732 | |
注: 每间教室须安装9盏教室灯,2盏黑板灯。 由于本次项目的特殊性,采购人(或最终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采购数量,按实际数量与中标单位以单价进行结算。 参数内容如有涉及到品牌均为参考品牌,均为了更好的描述本次招标内容的技术产品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相同档次的品牌即可,相关指标均需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 采购人或最终使用单位对提供的产品存在疑异,均可以委托具有能出具含有CMA和CNAS标志检测报告的国家级检测机构按投标承诺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不符合,则要求重新整改,如整改后仍不通过(或第一次情节特别严重的),采购人或最终使用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及没收履约保证金处理。相应的检测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本次采购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均视为投标人报价货物符合了工业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环保货物认证等强制认证规定的,但中标人须在采购人或最终使用单位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否则做验收不能通过处理。 本次要求中标人安装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安装地点分散风险。 |
序号 | 项目 | LED 教室灯技术指标 |
1 | ★产品认证 | 灯具和驱动控制装置须符合CCC认证。(提供有效期内CCC认证证书) |
2 | 驱动控制装置 | 高P无频闪隔离电源,输入电压:AC100~240V,功率:36W±2W。 |
3 | LED 灯珠 | 采用2835高光效灯珠。原厂封装,非原厂封装选用亿光、科锐、三星封装,提供封装原厂证明。 |
4 | ★灯具光电色部分 | 灯具效能:≥90LM/W;功率因数:≥0.9;色温:3300K~5300K;显色指数(Ra)≥90,R9≥50;色容差≤3;视网膜蓝光危害等级为 RG0 无危害;光频闪的危害为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提供第三方国家级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 和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5 | ★光生物危害 | 按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视网膜蓝光危害等级应为RG0无危害。(提供第三方国家级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 和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6 | ★频闪和闪烁 | 按IEEE1789-2015评估,光频闪的危害应为无显著影响。(提供第三方国家级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 和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7 | 灯具类型及尺寸 | 采用一体式LED格栅型背发光防眩灯具,整灯尺寸:长度1100~1300mm (光源不可拆卸,向上光通量在灯具总光通量占比须>5%。提供第三方国家级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 和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8 | 灯具出光口 | 出光口采用防眩光面板或扩散膜+格栅防眩结构;面板或扩散膜需采用 PC 材质;格栅采用铝合金多边棱柱体或井型结构,反射层须经镀铬、烤漆、喷涂等特殊工艺处理,以保证灯具眩光的控制,不掉色、防静电,在灯光反射下无触摸印记,易清洁; |
9 | 光学结构 | 为使教室课桌面达到最佳的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 ,LED教室灯在C90-C270面和C0-C180面的光束角(半峰光束角)均满足92°±3°。 |
10 | 灯具寿命 | 使用设计寿命≥30000小时,依据GB/T33721对应的方法验证(提供第三方国家级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 和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11 | 壳体材料 | 边框宜采用≥1.0mm 铝合金材料,铝合金材料表面须进行氧化处理;灯具后盖板采用厚度≥0.6mm金属材质一次性压铸成型,后盖板材料如采用钢板的,表面须经阳极氧化处理后静电喷塑;后盖板材料如采用铝合金材料的,表面须经氧化处理; |
12 | 防护结构 | 灯具采用全封闭式结构,外部易清理。灯具的 IP 防护等级≥ IP40(提供第三方国家级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 CMA 和 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 |
13 | 外观工艺 | 灯具的表面平整、无凹陷、无毛刺,焊缝无透光现象,表面氧化处理或喷塑后无流挂现象;灯具的所有紧固件(螺丝/卡具)等作防锈处理。 |
14 | 灯具吊杆 | 配2根刚性中空金属吊杆,吊杆直径≥12mm、壁厚≥1mm, 能容纳灯具导线,表面采用阳极氧化或喷塑处理; |
15 | 电磁辐射 | 灯具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和感应电流密度三项检测结果皆为合格(判定为 P 或通过),灯具对人体的电磁辐射符合安全要求(提供第三方国家级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 CMA和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16 | ★光通维持率 | LED教室灯6000小时或以上时间的光通维持率≥93%,检测依据为《GB/T9468-2008 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或《CQC3155-2016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17 | ★环保要求 |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依据标准《GB/T 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符合《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 CMA和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18 | ★整体光环境 | 教室整体的光环境应符合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的要求;维持平均照度值:课桌面照度≥300Lux,维持系数为:0.8,教室照度的均匀度≥0.70,教室的统一眩光值UGR<16;教室的功率密度<6W/㎡(不含黑板灯);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 CMA和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功率因素:功率因数≥0.95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总谐波失真:总谐波失真≤15%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灯电流波峰比:灯电流波峰比≤1.6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频率:频率≥40kHz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工作噪音:正常使用噪音应小于30dB,有异常状态保护、防潮、防雷、防电磁干扰装置。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标称寿命:不少于5年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其他性能:符合GB/T15144中的耐久性的要求;能效应达到GB/T15144中的A2级以上的要求。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产品认证:属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标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通过节能认证并持有有效期内证书。 |
20 | 开关(国标) | 额定电压:额定电压(v):≥220 |
20 | 开关(国标) | 额定电流:额定电流(A):≥10 |
序号 | 项目 | LED 黑板灯技术指标 |
1 | ★产品认证 | 灯具和驱动控制装置须符合CCC认证。(提供有效期内CCC认证证书) |
2 | 驱动控制装置 | 高P无频闪隔离电源,输入电压:AC100~240V,功率:36W±2W。 |
3 | LED 灯珠 | 采用2835高光效灯珠。原厂封装,非原厂封装选用亿光、科锐、三星封装,提供封装原厂证明。 |
4 | ★灯具光电色部分 | 灯具效能:≥80LM/W;功率因数:≥0.9;色温:3300K~5300K;显色指数(Ra)≥90,R9≥50;色容差≤3。(提供第三方国家级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 和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5 | ★光生物危害 | 按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视网膜蓝光危害等级应为RG0无危害。(提供第三方国家级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 和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6 | ★频闪和闪烁 | 按IEEE1789-2015评估,光频闪的危害应为无显著影响。(提供第三方国家级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 和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7 | 灯具类型及尺寸 | 采用一体式LED防眩灯具,整灯尺寸:长度1100~1300mm(光源不可拆卸,以样品验证为准); |
8 | 灯具出光口 | 出光口采用扩散膜+漫反射防眩结构:扩散膜需采用PC材质;漫反射层须经镀铝特殊工艺处理,以保证灯具眩光的控制。 |
9 | 光学结构 | 为使教室课桌面达到最佳的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 ,LED教室灯在C90-C270面的光束角(半峰光束角)满足100°±3°,且在C0-C180面的光束角(半峰光束角)满足35°±3°。 |
10 | 灯具寿命 | 使用设计寿命≥30000小时,用 GB/T33721 中对应的方法验证(提供第三方国家级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 和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11 | 壳体材料 | 灯具主体宜采用铝合金材料质,壳体材料牢固、不变形;铝材表面须经阳极氧化处理; |
12 | 防护结构 | 灯具采用全封闭式结构,外部易清理。灯具的 IP 防护等级≥ IP40(提供第三方国家级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 CMA 和 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 |
13 | 外观工艺 | 灯具的表面平整、无凹陷、无毛刺,焊缝无透光现象,表面氧化处理或喷塑后无流挂现象;灯具的所有紧固件(螺丝/卡具)等作防锈处理。 |
14 | 灯具吊杆 | 配2根刚性中空金属吊杆,吊杆直径≥12mm、壁厚≥1mm, 能容纳灯具导线,表面采用阳极氧化或喷塑处理; |
15 | 电磁辐射 | 灯具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和感应电流密度三项检测结果皆为合格(判定为P或通过),灯具对人体的电磁辐射符合安全要求(提供第三方国家级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和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16 | ★光通维持率 | LED黑板灯6000小时或以上时间的光通维持率≥93%,检测依据为《GB/T9468-2008 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或《CQC3155-2016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17 | ★环保要求 |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依据标准《GB/T 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符合《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 CMA和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
18 | ★整体光环境 | 教室整体的光环境应符合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的要求;维持平均照度值:黑板面照度≥500Lux,维持系数为:0.8,黑板面照度的均匀度≥0.80。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功率因素:功率因数≥0.95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总谐波失真:总谐波失真≤15%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灯电流波峰比:灯电流波峰比≤1.6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频率:频率≥40kHz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工作噪音:正常使用噪音应小于30dB,有异常状态保护、防潮、防雷、防电磁干扰装置。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标称寿命:不少于5年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其他性能:符合GB/T15144中的耐久性的要求;能效应达到GB/T15144中的A2级以上的要求。 |
19 | 电子镇流器(若灯具含电子镇流器应符合的要求) | 产品认证:属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标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通过节能认证并持有有效期内证书。 |
20 | 开关(国标) | 额定电压:额定电压(v):≥220 |
20 | 开关(国标) | 额定电流:额定电流(A):≥10 |
序号 | 项目 | 照明要求 |
1 | 基本照明要求 | 教室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照 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的条件下, 教室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9W/㎡。 |
1 | 基本照明要求 | 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1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
1 | 基本照明要求 | 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其维护系数应取0.8。 |
1 | 基本照明要求 | 教室照明改造釆用色温3300K~5300K之间。一般显色指数Ra不低于90。LED灯具R9大于50。 |
1 | 基本照明要求 | 教室的统一眩光值(UGR)不高于16。 |
2 | 智能照明要求 | 在达到基本照明要求基础上,教室照明应至少达到以下 1种照明要求: 1、教室照明能预设四组或以上的光照度场景,通过物理开关或软件实现不同光照度场景间的切换。 2、教室灯和黑板灯能根据外界光环境不同,自动调节光亮度,保证课桌面、黑板面在学生视觉舒适的照度。 |
序号 | 项目 | 灯具要求 |
1 | 灯具要求 | 教室灯具应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CCC认证证书。 |
1 | 灯具要求 | 教室灯具光源的色温应为3300K~5300K之间,色温的色度坐标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色度坐标的初始值应在色度坐标目标值5 SDCM (色匹配的标准偏差)之内。 |
1 | 灯具要求 | LED灯具应根据IEC/TR62778进行评估。黑板局部照明灯具(黑板灯)的蓝光危险组别为RG0,教室一般照明灯具(教室灯)的蓝光危险组别为RG0。 |
1 | 灯具要求 | 灯具在其额定电压下工作时,其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不大于表2的限值要求。 |
额定相关色温(K) | 色度坐标目标值 | |
额定相关色温(K) | x | y |
3500 | 0.409 | 0.394 |
4000 | 0.380 | 0.380 |
5000 | 0.346 | 0.359 |
光输出波形频率(f) | f≤10 Hz | 10 Hz<f≤90 Hz | 90 Hz<f≤3125 Hz | f>3125 Hz |
波动深度限值(%) | 0.1 | f×0.01 | f×0.032 | 免除考核 |
序号 | 项目 | 施工要求 |
1 | 施工要求 | 中标企业,测量各校教室尺寸并绘制设计图,根据设计图更换教室灯和黑板灯。 |
1 | 施工要求 | 对原有教室灯和黑板灯进行拆除,更换符合改造要求的教室灯和黑板灯(含光源)。(教室灯数量规定上限,部分普通教室因教室面积、安装位置、横梁和电扇等因素,在达到“改造要求”的全部指标后,可按实际情况调整数量。) |
2 | 电源线 | 黑板灯和教室灯需要移动原有固定位置或者新添灯具数量的,需要重新铺设所需电源线。施工时应从原电源引出处更换足够长度的灯头电源线到灯具安装位置。电源线应采用截面积≥0.75mm²,电源布线应保证相线、零线、地线三线颜色一致,并加以区别。电源线两端与电源和灯具导线的连接必须用接线端子,接线端子不可悬空吊挂,应用螺丝进行固定。电源线除接线板及设备连接处外,连线中间要求无接头,导线绝缘保护良好,两电源线连接时导线连接应紧密、牢固,接头的电阻值不应大于相同长度导线的电阻值;两电源线接头的绝缘强度应与非连接处的绝缘强度相同。电源线置于吊杆中,不得缠绕于吊杆或悬空裸露在外。吊杆两端应有绝缘护套管保护。 |
3 | 线槽 | 墙面、顶面新铺电源线应放入阻燃PVC线槽内,槽内所有敷设线缆最大截面积之和不大于线槽截面的75%。线槽连接处要使用连接配件,槽体连接处应严密平整、无缝隙。 |
3 | 线槽 | 线槽敷设应紧贴建筑物表面,线槽敷设走线横平竖直,槽沿经过建筑物表面进行固定。转弯与接缝处须有附件固定点,线槽每单段至少需要两个固定点;单段超过1米长时,平均每米至少需要两个固定点。固定采用膨胀螺丝或木楔子方式,禁止使用双面胶方式固定。 |
4 | 分路控制 | 每个黑板灯具应由单独开关回路控制,教室灯具每一横排或每一纵列灯具由独立开关回路控制。 |
4 | 分路控制 | 黑板灯不能与教室灯使用同一电源线和控制开关,教室改造时如黑板灯电源线与教室灯电源线未分开的,应重新铺设黑板灯的电源线和线槽;如黑板灯与教室灯控制开关未分开的,应加装(或调整)控制开关,最终能实现黑板灯与教室灯分路控制。 |
4 | 分路控制 | 原有教室灯间有分路控制时,改造时有增加、减少、移位应按原有灯具分路控制进行线路施工,保持改造后教室灯分路控制的一致性。 |
5 | 通电试运行 | 灯具安装完毕后应通电试运行。检查灯具内光源运行是否正常,黑板灯投射方向及角度是否正确,灯具运行完好率应达到100%。 |
6 | 原灯具处理 | 包含普通教室中原有黑板灯和教室灯的拆除。 |
6 | 原灯具处理 | 拆除的灯具应完好交学校留存;能继续正常使用的光源应完好交学校留存,不能正常使用的光源应交有环保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 |
7 | 其他 | 中标人应在每所学校施工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装设计方案。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且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劳动人身保险,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范围内发生施工人员、校园师生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一切事故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
序号 | 项目 | 安装要求 |
1 | 安装要求 | 教室灯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灯具宜釆用其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安装吊扇的教室,教室灯出光面应低于吊扇叶面。 |
1 | 安装要求 | 黑板灯平行于黑板安装,灯具与黑板平行间距宜为 700mmm〜1000mm,与黑板上缘垂直距离宜为100mm〜200mm。 应通过调整灯具控照角度,避免对教师产生直接眩光,且不应在多媒体教学显示终端上产生高亮度的光源影像,对学生产生反射眩光。 |
1 | 安装要求 | 教室照明应有分路控制措施,每一纵列或横列教室灯能实现单独回路开关控制,每个黑板灯有单独回路开关控制。 |
1 | 安装要求 | 教室黑板处有银幕、白板或平板电视机等多媒体显示终端时,黑板灯应具有亮度调节功能。 |
序号 | 项目 | 验收要求 |
1 | 验收要求 | 核验灯具的国家强制产品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含色温、显色指数、波动深度)、视网膜蓝光危害等级为RG0的安全检验报告。 |
1 | 验收要求 | 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实施灯光改造的教室进行抽样现场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项目不少于教室课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黑板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统一眩光值。 |
1 | 验收要求 | 先由各学校对改造教室进行数量、材质、施工工艺等方面进行验收,再由采购人组织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抽检,第一次每个学校抽检一间教室(共12间教室),如果第一次抽检不合格,则马上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按不合格教室数量的双倍再进行抽检,如果再次不合格,则继续整改,再次整改后按不合格教室数量再次翻倍 进行抽检直至检测合格。 |
序号 | 项目 | 检测方法 |
1 | 检测方法 | 现场检测应在没有天然光和其他非被测光源影响下进行,白天测量时应釆取厚窗帘、遮光板等措施,有效遮蔽天然光。灯具在额定电压下燃点15 min后进行。 |
2 | 课桌面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 第一排课桌前缘开始(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2m)到最后一排课桌后缘区域,用中心布点法,将教室划分成2mX2m的矩形网格,直到不足2m为止。每个矩形网格中心点位置为测量点,用照度计测量课桌面照度,每个测量点测量2-3次,取平均数作为该测点的照度。 |
2 | 课桌面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 课桌面平均照度计算公式:Eav课桌=∑Ei课桌/(M・N) |
2 | 课桌面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 Eav课桌为课桌面平均照度(lx), Ei课桌为课桌面在第i个测点上的照度(lx),M为教室纵向测点数,N为教室横向测点数。 |
2 | 课桌面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 课桌面照度均匀度=课桌面最小照度/课桌面平均照度。 |
3 | 黑板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 黑板区域用中心布点法,划出的0.5m×0.5m的矩形网格。每个矩形网格中心点位置为测量点,用照度计测量照度,每个测量点测量2-3次,取平均数作为该测点的照度。 |
3 | 黑板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 黑板面平均照度计算公式:Eav黑板= ∑Ei黑板/(M・N) |
3 | 黑板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 Eav黑板为黑板面平均照度(lx),Ei黑板为黑板面在第i个测点上的照度(lx), M为黑板纵向测点数,N为黑板横向测点数。 |
3 | 黑板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 黑板面照度均匀度=黑板面最小照度/黑板面平均照度 |
3 | 黑板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 教室黑板处有银幕、白板或平板电视机等多媒体显示终端时,多媒体显示终端且无推拉黑板遮挡的区域不纳入黑板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的测量区域。 |
4 | 统一眩光值 | 坐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2m,站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5m;观测位置应位于离教室后墙水平距离1.10m的中点,视线应水平朝前观测。 |
4 | 统一眩光值 | 统一眩光值计算公式: |
4 | 统一眩光值 | UGR为统一眩光值,Lb为背景亮度(cd/㎡),ω为每个灯具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sr), La为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亮度(cd/㎡), P为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 |
5 | 照明功率密度 | 对教室内所有教室灯具(黑板灯除外)的实际功耗进行测量。 |
5 | 照明功率密度 | 照明功率密度: |
5 | 照明功率密度 | LPD为照明功率密度(W/㎡), Pi为被测量照明场所中的第i个单个照明灯具的输入功率(W), S为被测量照明场所的面积(㎡),U0为额定工作电压220V, U1为实测电压(V)。 |
6 | 灯具色温和显色指数 | 荧光灯灯具按GB/T 792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LED灯具按GB/T 3697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
7 | 视网膜蓝光危害 | 按IEC/TR 6277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
8 | 波动深度 | 按GB 40070-2021 或 IEEE Std 1789-201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
序号 | 项目 | 项目检测 |
1 | 产品检测报告 | 荧光灯检测报告项目包括灯具安全项目GB7000.1、GB7000.201;灯管性能测试项目GB/T10682,灯管安全测试项目GB 18774;电子镇流器项目GB15144。 |
2 | 普通教室照明工程检测报告 |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实施的普通教室照明工程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不少于以下项目: (1)教室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2)黑板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3)统一眩光值 (4)照明功率密度 其他说明内容不少于教室面积尺寸,教室灯具布局,使用灯具规格型号及图片。 |
3 | 样板间检测 | 样板间规格尺寸为7700mm×8800mm×3400mm(宽×长×高),具体以现场测量为准。施工完毕后,采购人委托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查)完毕后,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查)项目如下: |
3 | 样板间检测 | (1)课桌面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第一排课桌前缘开始(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2m)到最后一排课桌后缘区域,用中心布点法,将教室划分成2mX2m的矩形网格,直到不足2m为止。每个矩形网格中心点位置为测量点,用照度计测量课桌面照度,每个测量点测量2-3次,取平均数作为该测点的照度。 课桌面平均照度计算公式:Eav课桌=∑Ei课桌/(M・N) Eav课桌为课桌面平均照度(lx), Ei课桌为课桌面在第i个测点上的照度(lx),M为教室纵向测点数,N为教室横向测点数。 课桌面照度均匀度=课桌面最小照度/课桌面平均照度。 |
3 | 样板间检测 | (2)黑板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黑板区域用中心布点法,划出的0.5m×0.5m的矩形网格。每个矩形网格中心点位置为测量点,用照度计测量照度,每个测量点测量2-3次,取平均数作为该测点的照度。 黑板面平均照度计算公式:Eav黑板= ∑Ei黑板/(M・N) Eav黑板为黑板面平均照度(lx),Ei黑板为黑板面在第i个测点上的照度(lx), M为黑板纵向测点数,N为黑板横向测点数。 黑板面照度均匀度=黑板面最小照度/黑板面平均照度 教室黑板处有银幕、白板或平板电视机等多媒体显示终端时,多媒体显示终端且无推拉黑板遮挡的区域不纳入黑板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的测量区域。 |
3 | 样板间检测 | (3)统一眩光值 坐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2m,站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5m;观测位置应位于离教室后墙水平距离1.10m的中点,视线应水平朝前观测。 统一眩光值计算公式: UGR为统一眩光值,Lb为背景亮度(cd/㎡),ω为每个灯具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sr), La为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亮度(cd/㎡), P为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 |
3 | 样板间检测 | (4)照明功率密度 对教室内所有教室灯具(黑板灯除外)的实际功耗进行测量。 照明功率密度: LPD为照明功率密度(W/㎡), Pi为被测量照明场所中的第i个单个照明灯具的输入功率(W), S为被测量照明场所的面积(㎡),U0为额定工作电压220V, U1为实测电压(V)。说明:以上方法针对标准教室设定。 若因教室尺寸改变,可能会有相应性的调整,但均保持同等条件下各测试方法一致。 |
3 | 样板间检测 | (5)电源线及线槽铺设安装 电源线截面积不小于0.75mm2,相线、零线、地线颜色区别并连接一致。电源线绝缘保护良好,中间无接头。电源线两端与电源和灯具导线的连接必须采用接线端子,接线端子不可悬空吊挂,应用螺丝进行固定。机械强度不应小于原导线机械强度的80%。电源线置于吊杆中,不得缠绕于吊杆或悬空裸露在外。吊杆两端应有绝缘护套管保护。 墙面、顶面新铺电源线应放入阻燃PVC线槽内,槽内所有敷设线缆最大截面积之和不大于线槽截面的75%。线槽连接处要使用连接配件,槽体连接处应严密平整、无缝隙。线槽敷设应紧贴建筑物表面,线槽敷设走线横平竖直,槽沿经过建筑物表面进行固定。转弯与接缝处须有附件固定点,线槽每单段至少需要两个固定点;单段超过1米长时,平均每米至少需要两个固定点。固定采用膨胀螺丝或木楔子方式,禁止使用双面胶方式固定。 |
3 | 样板间检测 | (6)灯具固定安装 教室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原则上不应低于1.7m,教室灯灯具排列原则上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 黑板灯灯具的发光口面中心点距黑板面上沿不应低于20cm,黑板灯具出光口中心与黑板书写面上下沿形成角度为30˚~75˚的夹角,以防黑板灯具遮挡电子白板(或投影仪)或对授课老师产生直接眩光。 新装灯具不得利用原有灯具的固定装置,需重新在教室顶安装固定装置。每盏灯应有两个吊杆,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应有两个固定螺栓进行固定,单个固定螺栓的直径不应小于6mm。在顶部实心处的固定应使用膨胀螺栓,在顶部空心处的固定应使用飞机膨胀螺栓。固定支架钢板厚度不小于1mm。灯具吊杆与楼板固定处应有装饰罩,并用螺丝固定。 在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用垂直向下100N的力进行强调试验,不应有移动、松动、摇晃等现象。 教室顶棚与灯具连接必须采用金属吊杆连接固定,吊杆与教室顶棚的固定方式应保证灯具在受外力产生纵向或横向摆动时,不影响其安装的牢固度。不得采用链条、钢丝或其他柔性方法连接。灯具安装后不得有明显歪斜、高低现象发生。 黑板灯应将投射方向调整灯具中心投射至黑板中心位置,并固定及保持正确角度。教室灯具改造应注意与教室风扇等设施的兼容性,以保证各自的使用效果,教室灯具原则上应安装在风扇之下,以保证风扇转动时不影响照明效果。灯具反光器、格栅等重要反光部件不得留下指纹印或其他污渍。 |
3 | 样板间检测 | (7)分路控制 黑板灯和教室灯能实现分路控制,每个黑板灯分路控制。有条件教室能实现教室灯具每一横排或每一纵列灯具由独立开关回路控制。 |
3 | 样板间检测 | (8)产品比对 实际安装的产品与所投样品进行比对。实际安装的产品应与中标企业提供的黑板灯和教室灯灯具、光源、整流器及电线、线槽、固定支架、膨胀螺栓、接线端子、开关等样品一致、无差异。如不一致,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质保期 | 整灯质保3年(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造成各种故障因由中标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直至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质保期 |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
质保期 | 故障响应时间:维修人员到场不超过故障申报4小时,8小时内解决问题。 |
质保期 | 货物不符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采购人可拒收货物。采购人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
质保期 | 中标人在所有货物的到货、安装和验收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协调和管理,中标人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
验收方式 | 采取用户单位现场验收和随机抽检的检测结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付款方式 | 所有学校灯光改造教室验收合格后45天内一次性付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正规的财务发票、清单、验收合格报告等)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4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完工时间 |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须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工。 |
安装调试 | 安装地点:按采购单位要求。 |
安装调试 | 质量标准:按执行标准的规定。 |
安装调试 | 送货、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
安装调试 |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单位需配合的内容。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范围 |
1 | 证书 | 1、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1分; 2、产品制造商获得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同时具有LED光源、LED控制装置、LED灯具的设计开发和生产能力的,得2分; 3、产品制造商拥有感应控制电路及LED电源驱动控制电路证书的得1分; (以上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原厂公章) | 0-4分 |
2 | 同类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教室灯光照明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2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CA签章) | 0-2分 |
3 | 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 | 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技术团队力量情况(提供人员安排情况、是否具有电工操作证、职称证书等)进行打分。(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近6个月来在职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CA签章) | 0-3分 |
4 | 技术参数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打“★”指标负偏离的作“0”分处理。如此项为0分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0-15分 |
5 | 样板教室 | 样板教室经检测指标不合格的作“0”分处理,此项为“0”分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根据经检测合格的样板教室的检测结果中各项指标的优势、样板教室的整体效果、美观度等进行打分。 | 0-10分 |
6 | 样板教室 | 根据样板教室智能控制方面的光照度场景、视觉舒适度、不同光照度场景切换效果等进行打分。 | 0-6分 |
7 | 样板教室 | 根据投标人样板教室辅料的样品(包括管线、灯具、开关)等材料的品牌、外观质量、安全性能等进行打分。 | 0-4分 |
8 | 项目设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包括布光模型、配光报告、开关模式、可自适应环境亮度等)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打分。 | 0-4分 |
9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施工方案(包括对项目改造实施的设备供货、安装进度计划以及进度控制措施、改造实施过程中的照明设计图纸、照明质量控制措施、安装质量控制措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等)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 | 0-4分 |
10 |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时效性等进行打分。 | 0-2分 |
11 | 售后服务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维护机构和人员等情况打分,包括是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本地是否拥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非本地投标人在嵊州是否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或第三方协作单位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是否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0-3分 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打分,包括是否具备专门售后服务热线,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进行打分。0-2分 | 0-5分 |
12 | 合理化建议 | 根据投标人对现有学校教室进行了实地考察、测试,有针对性的在照明、频闪、技术等方面提出实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切实的合理化建议及解决方案,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满足性等进行打分。 | 0-3分 |
13 | 服务承诺、备品备件及优惠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质保年限、备品备件数量及其他实质性优惠措施等进行打分。 | 0-6分 |
14 | 整体评价 | 根据投标文件制作的规范性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等进行打分。 | 0-2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分值 | 对应页码范围 | 客观自评分 |
投(竞)标供应商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 (如 有) | |||||
企 业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
拟投(竞)标项目名称 | 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 | |||||
供应商 市场 行为 信用 情况 | 有无不良行为受到记录公告,正在公告期内的情况 | |||||
供应商 市场 行为 信用 情况 | 申请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 |||||
供应商 市场 行为 信用 情况 | 有无失信记录 | |||||
供应商 市场 行为 信用 情况 | ||||||
供应商 市场 行为 信用 情况 | ||||||
投标供应商 声 明 | 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产地 | 规格型号 | 报价单价(元) | 数量 | 综合总价(元) |
1 | 教室灯 | ||||||
2 | 黑板灯 | ||||||
综合总价:小写: 大写: | |||||||
备注 | “教室灯”、“黑板灯”的单价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教室测量、图纸设计、灯具、光源、电线、线槽、固定支架、膨胀螺栓、接线端子、开关等安装所需配件、教室原灯具拆除、材料损耗、材料保管、运输、安装、调试、施工、验收(含第三方检测)、保险、人工费用、机械费用、食宿与交通、施工环境保护、施工后垃圾清理、管理、质保、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且“教室灯”与“黑板灯”的单价必须相同,否则报价作“0”分处理。 |
序号 | 名称 | 分项内容 | 品牌 | 产地 | 规格型号 | 报价单价(元) | 备注 |
1 | 教室灯 | 灯具 | |||||
1 | 教室灯 | 驱动控制装置 | |||||
1 | 教室灯 | 其他费用 | |||||
2 | 黑板灯 | 灯具 | |||||
2 | 黑板灯 | 驱动控制装置 | |||||
2 | 黑板灯 | 其他费用 |
项目 | 采购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合同期限 | |||
履约保证金 | |||
付款方式 | |||
验收 | |||
售后服务 |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序号 | 项目时间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实施情况 | 采购方单位名称 |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年限 | ||||
已完成项目服务情况 | |||||
服务单位 | 项目名称 | 服务规模 | 起始日期 | 在服务 或已完成 | 质量 |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任务安排 | 技术背景 | 行业经验 |
序号 | 名称 | 附件及备件、专用工具名称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包装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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