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林口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和成果汇交汇总项目
林口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和成果汇交汇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林口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林口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林口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第二标段名称为林口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和成果汇交汇总项目。
服务内容:内业测试化验包括样品保存、流转和检测等。成果汇交汇总包括形成土壤普查成果报告、相关数据资料、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以及文字报告和技术报告等。
服务期限:895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7月20日,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二、三批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单》中,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投标人可登录“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点击信用报告项,按照流程注册、登录及下载信用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22日0时至2023年6月29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中的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9时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林口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945476566
招 标 人:林口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363822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5636326961
电子邮箱:zrbmxx@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