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颐湖题院(页岩砖)、西安隆汇城(叠合板)、建筑公司租赁分公司上海松江(铝模租赁)、妈湾通道(石粉)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84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2/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颐湖题院(页岩砖)、西安隆汇城(叠合板)、建筑公司租赁分公司上海松江(铝模租赁)、妈湾通道(石粉)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颐湖题院(页岩砖)、西安隆汇城(叠合板)、建筑公司租赁分公司上海松江(铝模租赁)、妈湾通道(石粉)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J-202494)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2月26日10:00起至2024年3月2日10:0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和平台响应相关的所有工作,招标文件售卖期间需在鲁班网上响应,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缴纳付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扫描件请于开标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一包一汇,不允许合并汇款。 5.3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投标和开标。供应商须于2024年3月7日10: 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Word文档)1份、订货明细表1份(EXCEL文档)等,并在鲁班网上进行报价。投标电子版投(可复制其内容和信息,无需签字盖章)应与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内容一致(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鲁班网上报价总价需与投标文件含税投标总价一致;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线上唱标完成后请投标人线上签字确认。 5.4未按时上传投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且开标完成)。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 组织单位联系人:舒春扬-13551807924 采购单位联系人:颐湖题院页岩砖王思燃18628345284、西安隆汇叠合板-李龙庭17713562429、陈金鹏18281559561、建筑公司租赁分公司-李文科15908113510、妈湾通道-郭炼:18281012965 邮 箱:2539519817@qq.com 账 户 名: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5105018851360000060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湾支行 联 行 号:105651001121 2024年2月26日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二)
附件三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附件四
附件五
需求明细表2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件:YYZ-02
注: 1.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2.结算单价实行浮动单价结算,合同执行过程中允许调整。 3.付款条件: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砌体工程每完成7层进行一次结算办理,结算办理后次月2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40%,砌体工程施工完毕后付款至结算总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支付至70%。剩余尾款在甲方与业主单位办理结算后付清(不超过竣工验收后2年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5、调价方式:A、合同价; B、基准价: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成都市2023年11期《工程造价信息》中温江区对应页岩砖规格型号的最新信息价为本合同基准价; C、比较价:施工期间“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成都市温江区《工程造价信息》中当期对应页岩砖规格型号的信息价; (2)如果|(C-B)/B|≤3%,则合同签订价格不作调整。 (3)如果|(C-B)/B|>3%,则合同签订价格调整,调整部分为±3%以外的部分。信息价上涨超过3%时,结算单价为:A+(C-1.03 *B);信息价下跌超过3%时,结算单价为A+(C- 0.97 *B)。 4.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求明细表3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件:DHB-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生产甲方预制叠合板所需钢筋供应情况: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由甲方供应用于生产甲方预制叠合板所需钢筋。乙方要求甲方供应用于生产甲方预制叠合板所需的钢筋时,乙方应于上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由乙方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盖公章的下月钢筋供应月需求量计划书面版;当月钢筋供应批次需求量计划乙方应按照上述要求提前7日提报甲方;由于钢筋供应需求量计划迟报或未报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交货的,乙方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钢筋计量方法:螺纹钢、圆钢 检尺交货,检尺计量的以出厂单理论重量为准, 盘螺、高线 过磅交货,过磅计量的以出厂磅单重量为准。运输方式:汽车运输,交货方式:车板交货,卸货由乙方负责,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甲方可随时供应乙方生产预制叠合板所需的钢筋来抵扣乙方的材料款,乙方在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时也可向甲方申请供应生产预制叠合板的钢筋原材,由甲方供应生产预制叠合板所需钢筋结算: 6.1.1 含增值税结算单价=网价+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与甲方钢筋合同中相关费用保持一致) 6.1.2 网价核定方法:在供应期内《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西安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公布的收货当日同品牌同规格网上价格为结算钢材对应的网价。1.若收货当日供应商所供应的钢材网价公布多次价格的,以第一次公布的价格为准;2.若收货当日某个规格型号钢厂均未公布价格的,则取品牌为龙钢同规格网上价格为结算钢材对应的网价;3.若收货当日为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则取放假前最后一天第一次公布的价格;4.选取《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价格时,不考虑备注栏中公布的价格。 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货款分期支付。每月结算甲方100%扣减甲方供应乙方钢筋费用,每月结算完成后,在业主拨付对应进度款的情况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乙方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70%,供货完毕后付至80%,竣工交验后付至85%,结算办理完毕后视资金情况付至100%。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调价方式: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内可调整,调整方式按以下: (1)、(2)、(3)进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遇国家、当地特殊原因造成市场变动过大双方协商解决,双方须提供单价调整有效的支持性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商不成,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除此之外不因乙方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1)价格定义: A、合同含增值税价; B、基准价:2023年12月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陕西省对应规格预制叠合板含税信息价4083元/m³; C、比较价:施工期间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陕西省对应规格预制叠合板含税信息价; (2)如果|(C-B)/B|≤5%,则合同签订价格不作调整。 (3)如果|(C-B)/B|>5%,则合同签订价格调整,调整部分为5%以外部分。信息价上涨超过5%时,结算单价为:A+(C-B*1.05);信息价下跌超过5%时,结算单价为A+(C-B*0.95)。 6、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求明细表4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建筑有限公司 包件号:LM-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1.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日内;每一地块全部施工至7层后次月支付已结算租赁款的70%,每一地块主体结构全部封顶3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租赁款的80%,每一地块办理总结算后6个月内付清租赁款。 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5.1铝合金模板材料应满足JG/T522-2017规范要求。 5.2接触面积结算方式:每栋楼采用固定平米包干单价的方式结算。铝模与混凝土接触面积结算方式:每栋楼签字确认的一层标准层深化图为准的铝模与混凝土接触面积+第二套k板面积+抹灰企口面积+一层支撑头面积+预制件需要配模板部分按50%模板面积计算。 穿销钉处铝模板边框(未与砼接触)及预制构件未配铝模部位不计算面积。穿墙栓孔、泵管口、传料口、放线口不扣面积。铝模标准层层高2.80m,拉杆体系,背楞采用内四外五执行. 5.3租赁价格为综合含税单价,包含:模板系统图纸的深化设计、铝模板各种规格加工图的深化设计费用;模板系统原材料和制作、加工费;模板系统预拼装、编号、打包、运输、工厂内装卸等费用(铝模板出厂装车及运输由乙方承担,卸车及施工现场内的转运由甲方承担。退出工地前,铝模板及配件混凝土清理,码垛,清点、打包,装车及打包材料,打包工具,运出工地现场前材料保管,打包工人由甲方负责安排及费用承担。打包包装等材料,打包工具由乙方提供,现场指导由乙方负责,铝模及配件回厂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模板系统施工方案编制、技术指导、培训服务等费用;公司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费用。 5.4双方特别约定:每年季节性停工(如冬季施工、春节等)期限为双方实际约定为准,此期间的租赁费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施工现场停工,停工期间的租赁费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6.21#地块部分铝模需要倒转到20#地块。供应商需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结合建筑结构图,编制合理的铝模配置方案。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附件上传。 需求明细表5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建筑有限公司 包件号:LM-02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1.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日内;每一地块全部施工至7层后次月支付已结算租赁款的70%,每一地块主体结构全部封顶3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租赁款的80%,每一地块办理总结算后6个月内付清租赁款。 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5.1铝合金模板材料应满足JG/T522-2017规范要求。 5.2接触面积结算方式:每栋楼采用固定平米包干单价的方式结算。铝模与混凝土接触面积结算方式:每栋楼签字确认的一层标准层深化图为准的铝模与混凝土接触面积+第二套k板面积+抹灰企口面积+一层支撑头面积+预制件需要配模板部分按50%模板面积计算。 穿销钉处铝模板边框(未与砼接触)及预制构件未配铝模部位不计算面积。穿墙栓孔、泵管口、传料口、放线口不扣面积。铝模标准层层高2.80m,拉杆体系,背楞采用内四外五执行. 5.3租赁价格为综合含税单价,包含:模板系统图纸的深化设计、铝模板各种规格加工图的深化设计费用;模板系统原材料和制作、加工费;模板系统预拼装、编号、打包、运输、工厂内装卸等费用(铝模板出厂装车及运输由乙方承担,卸车及施工现场内的转运由甲方承担。退出工地前,铝模板及配件混凝土清理,码垛,清点、打包,装车及打包材料,打包工具,运出工地现场前材料保管,打包工人由甲方负责安排及费用承担。打包包装等材料,打包工具由乙方提供,现场指导由乙方负责,铝模及配件回厂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模板系统施工方案编制、技术指导、培训服务等费用;公司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费用。 5.4双方特别约定:每年季节性停工(如冬季施工、春节等)期限为双方实际约定为准,此期间的租赁费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施工现场停工,停工期间的租赁费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需求明细表6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ZTEJ-202494包件:SF-01
注: 1.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2.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结算,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调整。 3.付款条件:每月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60 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货款的75 %;在货物供应结束6个月内办理完封账协议手续后1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货款的85%;在货物供应结束6个月内办理完封账协议手续后24个月内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0%;在货物供应结束6个月内办理完封账协议手续后36个月内支付至95%;在货物供应结束6个月内办理完封账协议手续后48个月内支付至结算货款的100%。每月结算材料款支付以此类推。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六 技术规格书 烧结砖 1.引用标准 1.1烧结普通砖、耐火砖必须满足GB5101-2003 (烧结普通砖、耐火砖)国家标准。 1.2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必须满足GB13544-2011(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国家标准。 1.3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T13545-201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国家标准。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2.2生产招标物资的生产许可证及明细(复印件)。 3.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描述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4.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4.3投标人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供应投标物资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企业的产品投标,并有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能力。 5.检查及验收 5.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 5.2计量方式:现场点数或以甲方现场计量设备过磅换算。 5.3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按时提供货物的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足以证明所供货物符合国家规范的相关资料,且加盖卖方检验专用章(鲜章)。 5.4实心砖、耐火砖质量执行GB5101-2003技术标准,多孔砖执行GB13544-2011标准,空心砖执行GB/T T13545-2014 标准。现场批量取样检验,并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合格。 6.质量保证期 本合同约定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注:如需求明细表中的交货方式与技术规格书中的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的为准。 叠合板预制构件 1、预制构件技术相关说明: 1.1预制构件详图设计: 预制构件制作前应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文件应根据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选用的标准图集、生产制作工艺、运输条件和安装施工要求等进行编制,并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对脱模、吊装、运输、安装等环节进行施工验算; 1.2预制构件生产说明: 1.2.1混凝土 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 混凝土外加剂的使用应满足《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的要求; 混凝土配合比除满足设计强度要求外,尚需根据预制构件的生产工艺、养护措施等因素确定,本工程混凝土强度等级和配合比要求应同时满足“结构设计总说明”规定; 1.2.2钢筋 钢筋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5年版)的要求;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的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且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钢筋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1.2.3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构造要求 所有预制构件与现浇混凝土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粗糙面的面积不宜小于结合面的80%,预制板的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4mm; 本工程叠合板为施工阶段有可靠支撑的叠合受弯构件,禁止直接以预制底板作为施工阶段的受力构件使用。 1.2.4预制构件生产 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且不应小于15N/mm2时,方可脱模; 预制构件外观应光洁平整,不应有严重缺陷,不宜有一般缺陷;生产单位应根据不用的缺陷制定相应的修补方案,修补方案应包括材料选用、缺陷类型及相应修补方法、操作流程、检查标准等内容应经过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预制构件模具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中表9.3.3的相关规定; 预制构件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中表9.3.3的相关规定; 钢筋成品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中表9.4.3-1的相关规定; 钢筋桁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中表9.4.3-2的相关规定; 预埋件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中表9.4.4的相关规定; 钢筋桁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中表9.4.3-2的相关规定; 预制构件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中表9.4.4-1~4的相关规定; 预制结构构件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在构件生产前进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每种规格的连接接头试件数量不应少于3个; 应选用不影响构件结构性能和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1.2.5预制构件的运输和堆放 生产单位应制定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堆放方案,其内容应包括运输时间、次序、堆放场地、运输线路、固定要求、堆放支垫及成品保护措施。对于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构件的运输和堆放应有专门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预制底板吊装时应慢起慢落,并避免与其他物体相撞。应保证起重设备的吊钩位置、吊具及构件重心在垂直方向上重合,吊钩应同时勾住钢筋桁架的上弦钢筋和腹筋; 堆放场地应进行场地硬化,保证堆放场地平整、坚实,并设置良好的排水设施; 预埋吊件应朝上,标识宜朝向堆垛间的通道; 构件支垫应坚实,垫块在构件下的位置宜与脱模、吊装时的起吊位置一致; 重叠堆放构件时,每层构件间的垫块应上下对齐,堆垛层数应根据构件、垫块的承载力确定,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堆垛倾覆的措施; 叠合板预制底板、预制阳台、预制楼梯可采用水平叠放方式,层与层之间应垫平、垫实,最下面一层支垫应通长设置。叠合板预制底板水平叠放层数不应大于6层,预制阳台水平叠放层数不应大于4层,预制楼梯水平叠放层数不应大于6层; 构件上部宜采用木垫块隔离;运输时构件应采取固定措施; 当采用插放架直立堆放或运输构件时,宜采取直立运输方式;插放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支垫稳固; 当采用叠层平放的方式堆放或运输构件时,应采取防止构件产生裂缝的措施; 预制构件在运输和堆放中应采取可靠措施进行成品保护,如因运输与堆放环节造成预制构件严重缺陷,应视为不合格品,不得安装;预制构件应在其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使用部位、构件编号等,在运输和堆放过程中不得损坏; 1.2.6现场施工 预制构件进场时,须进行外观检查,并核收相关质量文件; 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吊装时应达到设计强度值; 施工时应设置临时支撑,悬挑构件应层层设置支撑,待结构达到设计承载力要求时方可拆除;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现场施工应满足《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第12章有关规定。 附着式塔吊水平支撑和外用电梯水平支撑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应由施工单位确定专项方案,由设计单位审核; 1.2.7验收 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预制构件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应驻厂监督,应对构件制作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归档记录完整、真实的工程检测验收资料;当无驻厂监督时,预制构件进场时应对预制构件主要受力钢筋数量、规格、间距及混凝土强度等进行实体检验; 构件浇筑成型前,模具、隔离剂涂刷、钢筋成品(骨架)质量、保护层控制措施、预留孔道、配件和埋件等,应逐件进行隐蔽验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铝合金模板 引用标准JG/T522-2017 1.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2.2生产招标物资的生产许可证及明细(复印件)。 3.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描述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4.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4.3投标人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供应投标物资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并有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能力。 5.检查及验收 5.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当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交付时、退货时配件类逐一分类清点交接。 5.2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检验机构按JG/T522-2017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6.质保期 结算完成6个月且铝模全部退场后支付至100% 石粉(SF-01) 满足国家最新标准要求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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