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左云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4125.00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jhdt-2022-h016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左云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0352-382333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佳庆18734281827
中标公司山西正速科技有限公司4125.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2262022ACS00172
二、项目名称:左云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左云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 报价:412500(元) | 山西正速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源茂街上悦城底商三楼3160号 | 91140200MA0JYDTW1G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左云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 科达 | 100 | 4125元 | DSJ-KDCU2A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军(组长),袁风光,祁筱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618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左云县公安局
地 址: 大同市左云县云新东大街77号
联系方式:0352-3823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街汇天嘉宇A座7号底商
联系方式:18734281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佳庆
电 话:18734281827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左云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doc磋商文件--左云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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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十月代理机构: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左云县公安局项目编号:SXJHDT-2022-H016项目名称:左云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货物类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26第四部分技术部分2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0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0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01目录
项目编号:SXJHDT-2022-H016一、项目基本情况左云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线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9
交货地点:左云县公安局指定地点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交付验收财政投资预算评审价:41.52万元预算金额:45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左云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范围包括:所需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采购标准,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财政投资预算评审价(万元) | 参数 |
1 | 左云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 批 | 1 | 41.52 | 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获取方式:在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凭借CA数字证书在政采云平台交易系统登陆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2.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报价10%的优惠;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四、响应文件提交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地点: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街汇天嘉宇A座7号底商时间:2022年10月2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街汇天嘉宇A座7号底商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4、如有疑问,可致电服务热线∶400-881-7190;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祁先生地址:大同市左云县云新东大街77号名称:左云县公安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52-5022011/5022012联系人:梁先生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街汇天嘉宇A座7号底商名称: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352-3823331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0352-5022011/5022012项目联系人:梁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概况 | 左云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
2 | 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无特定资质要求 |
3 | 项目金额 | 41.52万元 |
4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报价函(在报价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格式见第六部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6、社会保险缴纳凭证;7、纳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5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2、报价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的详细描述(格式自拟);3、报价货物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4、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5、合同业绩(格式见第六部分);6、售后服务方案;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自行编写的商务技术文件。 |
6 | 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捌仟元整(8000元)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将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到下列指定银行的账户上,并将交纳凭证附在响应文件内,以备资格审查时审验。 收款单位: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铁道支行帐 号:1405 0162 9008 0000 0165未按要求交纳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8 | 响应文件份数 | 1、电子响应文件: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上传。2、纸质版响应文件:与数据电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胶装成册,不分正副本,不需密封,一式叁份,仅用于存档。(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在电子响应文件开启后递交。) |
9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 |
10 | 磋商小组构成 | 磋商小组由三人组成,其中商务技术类专家各二人,采购方代表一人。 |
11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 41.52万元注:供应商首轮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
12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工程内容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必须符合要求,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供应商自拟)。2、工程内容中含《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要求优先选用,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供应商自拟)。3、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政策性要求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的,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评审加分。(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施工设计”中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本项目涉及绿色发展的要求:(1)供应商所投货物满足《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的,在评审时享受评审加分。(2)供应商投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施工设计”中提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明细表》。6、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7、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8、本项目若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注: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第五项内容规定: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且同时符合绿色发展或创新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的,采用阶梯递增的方式给予评审优惠支持,递增幅度不低于可增长幅度的25%,直至达到采购政策优惠的幅度上限。 |
13 | 疫情防控措施 | 为响应山西省疫情防控措施,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仅允许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参加开标。 |
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5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1“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3.1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位。2.8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7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供应商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5.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报价费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5.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6.2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或补充通知,不足5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第七部分相关附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6.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8.4投标保证金8.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5条和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网上提供相关证明。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及其耗材、工具、人员服装、人员工资、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5磋商报价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9.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9.7供应商响应文件为电子加密文件不分正副本。9.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4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5)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4)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3)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3.3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由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磋商活动。13.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当日确定。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网上在线随机方式抽取产生。13.1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13.成立磋商小组五、采购程序(6)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15.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2有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保证金是否交纳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5.1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15.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持CA证书提前到达开标现场,至少于开标前10分钟登录山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等候开标。14.响应文件的解密
17.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按照各供应商的签到顺序,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7.磋商16.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进行磋商,并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16.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熟悉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等条款以及评定原则等事项。16.确定磋商方案15.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网上在线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响应文件。(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17.5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7.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17.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网上在线说明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8.3享受政府采购政策18.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经磋商后由供应商提供最终实施方案或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2各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后,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网上密封报价进行。18.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报价进行记录。18.最后报价
18.3.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不视为中小企业,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8.3.3.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8.3.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不提供的或提供有瑕疵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8.3.3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也视同小微企业;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实行优先采购。18.3.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http://www.cern.gov.cn/)、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上查找;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查找。18.3.1所投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
供应商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扣除。②: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①: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除。注: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18.3.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0.评审复核评标办法19.2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待每位供应商,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向采购人推荐3家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并生成电子版磋商报告,采购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折扣最高的一家为供应商,综合得分和折扣相同时以技术力量多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计算评委计分时,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得分,所有计分运算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评分办法如下。1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确定成交供应商
类别 | 内容 | 评 分 细 则 及 标 准 | 分值 | |
报价部分(30分) | 报价部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报价说明:供应商所报价格低于预算价的80%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为保证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报价人需提供同产品近一年内购销合同、采购清单、发票等资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报价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 30分 | |
商务部分(5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报价人近三年年以来完成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为准,否则将不予评审。每个项目加1分,满分5分。 | 5分 | |
技术服务部分(65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根据产品质量保证措施明确、合理进行综合打分,优秀得15-10分;一般得10-5分;较差得5-1分;不提供不得分。 | 对各报价人进行横向比较,酌情计分 | 15分 |
技术服务部分(65分) | 供货方案 | 供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优秀得15-10分;一般得10-5分;较差得5-1分;不提供不得分。 | 对各报价人进行横向比较,酌情计分 | 15分 |
技术服务部分(65分) | 应急服务 | 根据各报价人针对本项目在供货全过程中的任何突发问题,提供相应的应急服务方案进行打分,优秀得15-10分;一般得10-5分;较差得5-1分;不提供不得分。 | 对各报价人进行横向比较,酌情计分 | 15分 |
技术服务部分(65分) | 售后服务 | 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的细致、周全,服务措施完善、明确、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优秀得10-7分;一般得7-3分;较差得3-1分;不提供不得分。 | 对各报价人进行横向比较,酌情计分 | 10分 |
技术服务部分(65分) | 售后服务承诺 | 根据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打分,优秀得10-7分;一般得7-3分;较差得3-1分;不提供不得分。 | 对各报价人进行横向比较,酌情计分 | 10分 |
22.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1.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1.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集采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1.磋商保密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折扣最高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
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3.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服务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服务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4.1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费用额度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4.中标服务费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6.保密七、保密和披露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代理机构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5.签订合同2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2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询问八、询问和质疑27.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7.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7.披露
29.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29.4对本磋商文件或采购事宜有质疑应通过平台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9.3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答疑会时以书面形式提出。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质疑
(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4)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3)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1)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产品参数、性能等有异议的,但未在答疑会时提出的;2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30.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九、供应商违规处罚29.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29.8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9.7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注:以下技术参数中加“★”项为关键技术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所有参数均需满足。设备参数:第四部分技术参数(8)法律法规规定的它事项。(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序号 | 指标项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设备颜色 | 设备外表面主体外观颜色为黑色。 |
2 | 外壳防护等级 | IP68。 |
3 | 设备重量 | 裸机≤181g;整机≤199g(含背夹)。 |
4 | 屏幕类型 | 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尺寸不小于2.2寸。 |
5 | 外形尺寸 | 外形尺寸≤110×62×39mm(长*宽*高)。 |
6 | 结构设计 | 电池全内置设计。 |
7 | ★编码格式 | 应支持H.264、H.265。 |
8 | 视频性能 | 设备视频分辨率应支持1920*1080、1280*720。 |
9 | 视频帧率 | 在1920×1080和1280×720下帧率均不应低于25帧/s。 |
10 | 数据通讯 | 应具备USB2.0或以上接口,接口输出速率不低于25MB/S。 |
11 | 显示屏亮度 | 设备显示屏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的最大亮度应≥360cd/m²。 |
12 | 视场角要求 | 执法仪水平视场角不低于110° |
13 | ★照片分辨力 | 7392*5544、5248*3936、4160*3120、3264*2448、2592*1944、2048*1536分辨率时,照片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1000线。 |
14 | 视频分辨力 | 应支持1920×1080、1280×720,在1920×1080下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00线,在1280×720下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00线。 |
15 | 夜视 | 设备具有夜视功能,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不低于3m,红外补光范围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 |
16 | 色彩还原 | 环境照度不低于800lx时,设备显示及回放画面的颜色不应与被拍摄物颜色有明显的偏色现象。 |
17 | ★远程升级 | 设备支持通过4G方式远程对执法仪进行版本升级。 |
18 | ★远程配置 | 支持通过4G方式对执法仪进行远程配置,实现关联平台、视频参数、音频参数等远程管控和配置。 |
19 | 重要文件标记 | 设备在摄录过程中能通过一键操作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标记方式为原文件名中包含“IMP”,标记的文件能在管理平台检索,并与其他文件进行区分。 |
20 | 一键切换 | 设备能够在摄录时按下录音键保存当前录像文件后开始录音,在录音时按下摄录键保存当前录音文件后开始摄录。 |
21 | 字符叠加 | 支持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信息,字幕信息内容至少包含时间、设备编号。 |
22 | 安全保护 | 支持对存储的数据加以保护,存储的数据不应被本机或未经授权的设备删除和覆盖。 |
23 | 存储格式 | 执法记录仪照片、音频、视音频文件应采用便于传输、压缩、翻译、转换的格式,视音频文件应易于压缩转换为MP4流媒体文件,照片应以JPEG格式保存。 |
24 | ★软键盘输入功能检查 | 支持按住软键盘任意键滑动选择数字/字符键,滑动中可迅速放大提醒当前选中数字/字符并在抬起后生效。 |
25 | 4G传输 | 设备应能支持WIFI、蓝牙、3G/4G 等多种无线网络实时传输视频数据。 |
26 | ★多用户文件隔离功能 | 支持切换登录用户时,设备内既有文件与原用户关联关系保持不变。 |
27 | 定位功能 | 设备应能支持GPS或北斗定位系统,可采集设备的运行轨迹并上传到监控平台。 |
28 | ★水印叠加 | 编码视频流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如:水印叠加),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 |
29 | 按键响应 | 取景模式下,摄录、录音、照相、暂停、播放功能按键响应时间应小于1s;数据查找,检索操作按键响应时间小于2s。 |
30 | 双向语音 | 支持通过4G网络或WIFI实现双向语音对讲,声音应清晰。 |
31 | 一键告警 | 支持一键告警,告警信息自动上传平台。 |
32 | ★电池健康检测 | 支持查看电池健康状态信息,当检测到电池最大容量低于80%时,系统推送电池告警信息,同时界面弹窗或提示提醒。 |
33 | ★传输性 | 符合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系列标准。 |
34 | 可靠性 | 设备可靠性应符合GB/T 9813-2000要求。 |
35 | 环境适应性 | 设备环境适应性应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947.2-2015标准。 |
36 | 电磁兼容性 | 设备电磁兼容性应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947.2-2015标准。 |
37 | 安全性 | 设备安全性应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947.2-2015标准。 |
38 | ★兼容性 | 为保证执法记录仪兼容性和快速接入,需实现与大同市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平台无缝对接,并提供与大同市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平台对接的证明或承诺在供货后一周内实现与大同市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平台对接,正常上传数据及实现对讲,逾期未实现的,采购方可无条件退货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
39 | ★接入性 | 设备需提供接入移动网、视频专网、公安网的移动接入平台、数据传输平台及执法规范化平台接入License,无法接入平台将做退货处理。 |
立合同单位:(二)合同格式具体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一)合同条款第五部分合同原则(参考格式)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供货期第一条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大同__________________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定标结果,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量标准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第三条合同总金额供货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标准、方法、时间和地点费用承担:供方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的地点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供货地点:需方指定的地点供货起止时间:年月日第五条货物供应开始时间和费用承担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按供方投标时的承诺执行第九条售后承诺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在采购方交存保证金。第八条保证金第七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及采购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出具有关权威机构的证明后,经另两方同意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4.供方逾期履行服务时,每逾一日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违约金,逾期交付7天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不能按时履行服务时,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每逾一日,需方向供方偿付所欠款额3‰的违约金;供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决服务,同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决服务,由违约方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附件本合同经供、需、采购方三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代理机构存档一份。第十四条合同生效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执行。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第十二条仲裁
日期: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需方:供方:**************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表、报价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线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日期:帐号:
(商务、技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4.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2.磋商小组成员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件文应响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90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左云县公安局:报价函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说明: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
地址:单位性质:
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
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 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 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
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纳税凭证;
本表格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注:1、本表必须填写如未按规定填写将按废标处理。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自拟)报价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的详细描述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
注:1、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名称:序号货物名称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序号货物名称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声明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2、磋商技术指标不允许负偏离。
5、我公司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保证不予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4、我公司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3、我公司近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举行听证会)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2、我公司近3年来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形存在;1、我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真实有效;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JHDT-2022-H016)投标事宜,在此郑重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特此声明!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我公司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7、我公司在投标时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备注: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案例表(格式)日期:年月日
使用单位 | 设备名称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格式自拟)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自行编写的商务技术文件(格式自拟)售后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求要性策政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参考格式,若有提供)附件1:分部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声明人:(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采购人)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考格式,若有提供)附件2: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初次报价明细表》保持一致。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报价日期:
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第8.6.2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货物分项报价表》中提供相应数据。说明:(参考格式,若有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附件3:
节能产品明细表附件4:注:供应商除填写此函外,还需提供由国家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并且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予认定。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 |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产品报价金额(元)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证书号 |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产品报价金额(元) |
合计 |
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2.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1.报价货物/服务中如含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报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其中所报台式计算机还须提供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注:附件5: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注册商标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产品报价金额(元)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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