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4年采暖季第三方供热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女士185308725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1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4年采暖季第三方供热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4年采暖季第三方供热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4年采暖季第三方供热运维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3-054
2.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本年采暖用热预计最终入网面积将达到775.81万㎡,使用裕中长输热源为热源单位,通过长输管网至隔压站向港区实施供热,供热区域热力站预计62座。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4年采暖季第三方供热运维服务项目,协同委托人供热运行部开展供热维修、巡查、调度、用户服务等工作。即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供热运维服务,对招标人供热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集中供热长输管网、隔压泵站、市政热力管网、庭院热力管网、热力站及供热系统进行供热调度、供热运行、检修维护、供热管理、新建小区验收移交管理工作等,最终以招标人通知及确认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2024年度供暖季结束。
2.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业绩为特许经营协议,不论签订时间,可直接视为有效业绩)承接过至少一项供热运营或运维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即可,投标人须提供与管理单位(政府、产权或物业等单位)签订的供热运营或运维合同]
3.3财务要求: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各联合体成员的查询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各联合体成员的查询信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含牵头人)。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各自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4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个小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879218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朱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18530872517、0371-85967760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电话:0371-56567495
邮箱:gongyongshiyejubao@163.com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4年采暖季第三方供热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4年采暖季第三方供热运维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3-054
2.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本年采暖用热预计最终入网面积将达到775.81万㎡,使用裕中长输热源为热源单位,通过长输管网至隔压站向港区实施供热,供热区域热力站预计62座。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4年采暖季第三方供热运维服务项目,协同委托人供热运行部开展供热维修、巡查、调度、用户服务等工作。即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供热运维服务,对招标人供热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集中供热长输管网、隔压泵站、市政热力管网、庭院热力管网、热力站及供热系统进行供热调度、供热运行、检修维护、供热管理、新建小区验收移交管理工作等,最终以招标人通知及确认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2024年度供暖季结束。
2.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业绩为特许经营协议,不论签订时间,可直接视为有效业绩)承接过至少一项供热运营或运维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即可,投标人须提供与管理单位(政府、产权或物业等单位)签订的供热运营或运维合同]
3.3财务要求: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各联合体成员的查询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各联合体成员的查询信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含牵头人)。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各自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4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个小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879218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朱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18530872517、0371-85967760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电话:0371-56567495
邮箱:gongyongshiyejub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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