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安吉国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7/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72-5236719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安吉国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二.单一来源编号 : JCZX2017-031
三.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国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1
安吉国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1
69.5 万元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根据国家标准 GB21861-201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和《浙江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许可工作程序》的强制规定,安吉国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需增配以下三种检测设备:
1 、底盘间隙仪(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和挂车检测);
2 、加载制动试验台(三轴以上机动车检测);
3 、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中重型货车和挂车检测)。
以上三种检测设备要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量值溯源保持国家基准,并能保证在检测过程中,相关数据的传输、测量数据的准确性能同公司现有的检测设备及软件相衔接。
八.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设备 1 、设备 2 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江兴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龙湾蒲州工业区二期五号
设备 3 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博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西湖区学院路 58 号华星创业大楼 209-2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赵明富
高级经济师
安吉县农业局
梁志强
副主任技师
安吉疾控中心
马怡国
高级经济师
安吉县港航局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 安吉国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现有的检测设备均由浙江江兴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研发生产 , 本次新增的底盘间隙仪和加载制动试验台需与原有的设备兼容,才能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定和稳定性。新增的检测设备,技术要求复杂、只有硬件、软件相互兼容的原有设备软件提供商,才能确保原有设备性能相吻合。并且此次新增的检测设备能与公安厅的软件系统无缝对接,保证其使用过程中协同性好。经过市场上的详细调查研究,并在多家已安装并投入使用的安检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对浙江江兴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加载制动台、底盘间隙仪使用情况满意度很高。因此,本次拟就新增的底盘间隙仪和加载制动试验台向浙江江兴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本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31 条之第一款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特点。
2 )因采购人采用的是浙江省公安厅统一使用的浙江安车软件系统,只有安车软件系统才能与浙江省公安厅系统对接,而此次采购的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中重型货车和挂车检测)的测量数据需通过安车软件系统定位,据了解,目前只有杭州博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才能与安车软件系统无缝对接,为确保检测数据稳定可靠地上传到公安检测系统,采购人拟就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中重型货车和挂车检测)向杭州博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31 条之第一款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特点。论证意见详见附件,若系统原因无法查看,请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或前往安吉县公告资源交易网查看。
十.其它事项:
1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 5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安吉国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72- 5030198
传真: 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阳光工业园区灵峰北路
2 、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5236719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 29

附件:
论证意见2.jpg
论证意见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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