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医院北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交易公告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人民医院北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阜阳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晨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选择受托管理人。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FY2024CQ0163
1.2、项目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北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
1.3、项目单位:阜阳市人民医院
1.4、资金来源:获得项目经营权的中标供应商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
1.5、项目概况和标包划分:本项目采取整体委托中标供应商式,承包餐饮企业面向医院提供早、中、晚餐的餐饮服务,食堂经营范围为阜阳市人民医院职工与患者提供日常就餐服务(准确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招标人提供经营场地、通水、通电、通气、网络。中标供应商需自行添置厨具、餐具、餐桌、餐椅等设施设备(设备包含油烟通风净化设备、污水处理、用餐大厅空调风扇等设备),要求后厨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标准,符合环保部门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权利和义务。中标供应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监督。划分为一个标包。
1.6、经营期限:3年,实行“1+1+1”模式,一年一考核,上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因上级政策要求合同不能继续执行,合同自行终止,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1.7、中标供应商每年向院方缴纳医院管理费不低于40万元(具体以中标供应商最终报价为准)。
1.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和考核。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4年8月29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56室(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4.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jyzx.fy.gov.cn/)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阳市人民医院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501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558-301128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晨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路万方广场3#楼12层
联 系 人:梁晨阳
电 话:0558-222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