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庆圆梦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西区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祁娇0556-58612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安庆圆梦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西区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两个标段(西区、东区)招标文件中的相同条款同步适用以下回复内容】:

一、异议的回复

1.问:同一个项目,分多个合同,累计结算金额达到4000万,能否计入业绩?

答:不计入,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合同造价未达到4000万,结算价达到9600万,业绩能否计入?

答:不计入,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参与两个标段投标,请问投标保证金是否只缴纳一次?

答:不可以,按标段缴纳。

4.墙面保温材料设计为岩棉,造价高且施工周期长,建议调整为玻璃棉?

答:岩棉为通常做法,不调整。

5.屋面的1.5厚不锈钢丝网,1.5厚是否指钢丝的直径,如若是无法承受岩棉和TPO的自重,如若不是指的是什么,请明确,一般做法是底层钢承板代替钢丝网或取消TPO并将岩棉改为玻璃棉。

答:是钢丝直径,按设计要求。

6.问:请问分部分项第36项1.0mm厚镀锌钢板墙板具体是指哪个位置的墙面的结构,请明确?

答:气楼下口四周泛水板。

7.问:信誉要求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可以提前

7日内查询提供都有效,请明确?

答:不可以,投标人信誉要求的查询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阶段进行查询并留存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审查。

8.问:招标人是否能提供控制价编制清单软件版,供投标人参

照请明确?

答:不可以。

9.在建项目合同额> 4000万元的,是否可以作为评分业绩,请明确?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10.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两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的原则,请问参与两个标段投标,投标保证金是否可以缴纳一次(两万),请明确?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11.问:请明确墙面及屋面檩条、拉条套管是否需要涂刷防火涂料?

答:不需要刷防火涂料。

12.问:请明确墙面及屋面拉条套管支撑是否都为双层设置?

答:是,按图纸设计要求执行。

13.问:屋面保温设计为岩棉,是否为双层错缝铺设?

答:屋面保温层厚度设计120厚,保温施工需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14.问:墙面保温材料设计为岩棉,不易填充密实,常规做法为玻璃棉卷毡,是否需要调整为玻璃棉卷毡做法?

答:不调整,按图纸设计执行。

15.问:请复核屋面1.5钢丝网是否能满足岩棉及TPO的安装荷载要求?

答:复核满足。

16.问:屋面电动采光排烟天窗详GB21J621-窗型号PPC-1230,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电动采光排烟天窗详GB21J621-窗型号PPC-1230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17.投标人合同金额3890万,结算金额超过4000万,有五方竣工验收报告,是否能纳为评标业绩项?

答:不可以,以招标文件为准。

18.投标人钢结构资质办理延期已受理成功,且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到已经更新资质状态。但目前此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未发出。请问标书中放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是否予以认可?

答: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19.关于业绩需要提供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因钢构属于专业分包,能拿到各方责任主体盖章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不多。请问提供完工报告或钢结构分包合同中发包单位(即总包单位)与各方责任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0.投标人在建项目合同额过亿元的,是否能纳为评标业绩项?

答:不可以,以招标文件为准。

21.钢轨型号与参数做法图纸未明确,请明确?建议钢轨由专业厂家制作?

答:钢轨型号与参数做法图纸设计参照图集国标05G525中GDGL-1,GCD-1,控制价已按图集计入。

22.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加盖鲜红章扫描件,是否可调整为加盖电子章PDF版本?

答:加盖鲜章或电子章均可。

23.付款条款是否能调整为:①合同预付款20%;②主体结构材料进场付至单体造价50%;③主题结构安装完成(钢柱、钢梁、支撑)付至单体造价60%;④屋面板安装完成付至单体造价70%;⑤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将采用一定比例的承兑汇票,请明确具体占比及汇票种类。

答:可能采用,比例无法确定。

25.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27条,“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延误期间的材料价格上涨不予调整,下跌予以调整;”是否表达有误,应将“发包人”调整为“承包人”?

答:表述有误,此处表述调整为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延误期间的材料价格上涨不予调整,下跌予以调整。

26.请明确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为总价包干?还是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答: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包干,设计变更及签证除外。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庆经开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创业路滨江新区孵化中心b1号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556-5421380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庆市宜秀区置地栢悦中心17层1708室

系 人:祁娇

话:0556-5861283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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