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shyzb-2022-175
预算金额39.78万元
招标公司宁德市艺术馆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浩0593-2916316
中标公司福建鸽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德市艺术馆展厅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SHYZB-2022-175(招标文件编号:FJSHYZB-2022-175)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艺术馆展厅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鸽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鹤峰南路41号中宏花苑2幢116D
中标(成交)金额:39.7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福建鸽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宁德市艺术馆展厅改造工程 | 宁德市艺术馆展厅改造工程详见磋商文件 | 30天内完成 | 肖斌辉 | 闽235201720189639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锦妹、钱庆刚、黄鹤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500元,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艺术馆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
联系方式:郭先生/2525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叶浩、小郑/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郑
电 话: 0593-29163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艺术馆展厅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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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宁德市艺术馆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10日 19:3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锦妹、钱庆刚、黄鹤鸣 | ||
总成交金额 | ¥39.7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浩、小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916316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艺术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先生/25251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浩、小郑/0593-2916316 | ||
附件: | |||
附件1 | 最终稿 11.29宁德市艺术馆展厅改造工程.pdf最终稿 11.29宁德市艺术馆展厅改造工程.pdf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FJSHYZB-2022-175
项目名称:宁德市艺术馆展厅改造工程
采购人:宁德市艺术馆(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 FJSHYZB-2022-175 | 磋商文件 |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
注:本磋商文件共67页(不含封面),请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
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 FJSHYZB-2022-175 | 磋商文件 |
第一章投标邀请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艺术馆委托,对其宁德市艺术馆展厅改造工程进行竞争
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FJSHYZB-2022-175
2、项目名称:宁德市艺术馆展厅改造工程(详见磋商文件及招标项目一览表)
3、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6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
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 |
幢1907室】 |
4、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
快专递费,售后不退。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可到本公司现场 |
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
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 |
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 |
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公告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
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
;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
6、磋商保证金:合同包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 叁仟玖佰元整 |
证上注明“FJSHYZB-2022-175”的字样以及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磋商保证金进行到账核
实及退还。(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系统到账的时间为准)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0日10:00
8、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0日10:00
开标地点: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
室】
9、磋商保证金专户:开户全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号:35001682433052537321
10、凡对本次项目有疑问的,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向福建省鸿远招标
有限公司提交相关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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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须知第20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
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按规定密封的纸质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项目联系人:叶浩、小郑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邮箱:fjshyzb@163.com传真:0593-2898883
注:中标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为退还保证金时间(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593-2966575)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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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磋商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数量 | 主要服务要求 |
1 | 1-1 | 宁德市艺术馆展厅改造工程 | 397817 | 1项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注:1.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
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3.供应商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
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转包他人,若发现分包、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
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
包1。(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4)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5)小型、
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
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
13号)。(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脱贫攻坚适用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国
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9)
货物包装: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快递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10)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
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
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
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
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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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11)查
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
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
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
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
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
合格。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
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
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
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
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
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采购人及潜在供应商的人身
安全,开标当天涉及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有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
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范围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14天未到达或途径
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码方可进入开标现场(若疫情防控政策有更新按项目所在地最新疫情防
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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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项号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 编列内容 |
1 | 项目名称:宁德市艺术馆展厅改造工程采购人名称:宁德市艺术馆项目内容:详见《磋商项目一览表》项目编号:FJSHYZB-2022-175 |
2 | 供应商资格标准: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提供本项目相应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本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的供应商参与,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参与投标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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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函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 |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 |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 |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
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供应商需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 | ||||
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并提供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3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投标应答的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投标应答的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投标应答的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投标应答的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
4 |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接收人: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一份电子文件,作为存档使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接收人: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一份电子文件,作为存档使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接收人: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一份电子文件,作为存档使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接收人: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一份电子文件,作为存档使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
5 | 准) | 。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FJSHYZB-2022-175”的字样以及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磋商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系统到账的时间为 | 。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FJSHYZB-2022-175”的字样以及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磋商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系统到账的时间为 | |
6 |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磋商项目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磋商项目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磋商项目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磋商项目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
7 | 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 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 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 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
8 | 招标服务费:1.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500元,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2.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服务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招标服务费:1.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500元,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2.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服务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招标服务费:1.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500元,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2.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服务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招标服务费:1.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500元,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2.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服务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磋商保证金:合同包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 叁仟玖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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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 |
9 |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监督部门。 |
10 | 响应文件胶装要求:(1)供应商须编制由磋商文件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和副本二本;正本必须用A4幅面。(2)纸张打印胶装成册(可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按规定胶装成册后加盖骑缝章或逐页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3)供应商另制作一套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最终报价表、磋商保证金复印件一同放在信封内密封,并将此信封与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一同密封提交。供应商必须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内容扫描成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无病毒),U盘或光盘必须标注供应商名称,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设密码,与响应文件一同密封提交。 |
11 | 无效投标条款: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2)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填写技术商务偏离表的;(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6)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供应商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报价及分项报价;(8)一个供应商不止投一个标;(9)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0)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1)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12)未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的;(13)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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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未满足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15)响应文件没有正本;(16)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17)商务条件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19)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20)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21)出现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无效投标规定的;(22)出现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无效投标规定的。(23)供应商的技术因素实际得分少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技术因素总分50%的。 | |
12 | 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成员的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辞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
13 | 供应商串通投标界定:一、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作出其无效投标的决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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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和商务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供应商代表签字:
注: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按上述要求及以上格式,逐条对应填写,以便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磋
商,未按以上格式逐条填写导致条理不清,解释不明的,磋商小组将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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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
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
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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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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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供应商代表签名: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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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
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
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
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开标、磋商、澄清等),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
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填写“牵头方的全称”)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
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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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
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 |
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供应商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供应商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供应商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
日期:年月日 |
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 |
在提交最后报价时,如果没有同时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 |
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
(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
(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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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 ||||||||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合同包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最后报价单价(现场) | 数量 | 最后报价总价(现场) | 认证种类 | |
* | * | *-1 | ||||||
* | * | … | ||||||
备注 | 备注 |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策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 |
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
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 |
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
3、具体统计、计算: |
3.1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 |
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上表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磋商小组可不予认定。 |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
4、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审阅。 |
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时,如果没有同时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表内容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的产品 |
不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
供应商代表:(签字) |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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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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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函
致: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于年月日参与贵司组织开标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
称:)投标,我司于年月日以(同城转帐、异城电汇)形式向贵司账
户缴纳磋商保证金(大写元)(小写¥元),当可退回时,请退回到我司以下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公司所在地:省市县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手机)(固话)
供应商名称(盖公司公章):
附: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
注意事项:
1、以上内容应详细填写,不可简化;
2、请将此表单独再另制作一份与开标一览表、保证金证明复印件一同装在信封内密封,并将此信
封与投标书报价部分一同密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3、未能及时缴交本表以及填写相关信息而致未能及时退还磋商保证金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
司将不负法律与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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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响应文件标准胶装范本
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副本
改量灯光设资及安装
日名称NDCG20090770广电G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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