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陆丰市高铁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一期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中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翁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陆丰市高铁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一期工程)一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陆丰市高铁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已由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陆发改投审〔2023〕16号、陆发改投审〔2023〕2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陆丰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陆丰市高铁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一期工程)一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汕尾市陆丰市东南部。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建设陆丰东站配套省道238至国道228连接线、站前广场路、规划一路、规划三路、规划七路,总长4752m;2、陆丰东站站前广场场地准备。
2.4、监理期限:
①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
②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并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2.5、监理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2.6、本招标项目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248.44万元。
2.7、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2.8、标段划分:陆丰市高铁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一期工程)监理分为一标段、二标段进行招标,本招标项目为一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2、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4、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1)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2)拟投入监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2名(提供2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监理员不少于3名(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3.5、拟派驻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3 年  5  月
  20  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一次性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6991。
6.3、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023 年  5  月  30  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30  分),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注:如办理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核查手续的,投标人还需递交《备查原件清单》一式两份(表格详见附件),材料原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评审结束后,将通知各投标人退还材料原件。
6.4、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
6.5、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中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陆丰市东海镇龙山大道17号 地址:汕尾市区凤山街道新墟村新兴花园B区3栋203号
联系人:            张工          联   系   人:             翁工             
电    话:        0660-8512026    电        话:        13302679373           
 
                                                             2023 年 5 月 8 日
附件一
备查原件清单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
(填写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方式
(填写投标人代表姓名)
(填写手机号码)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核对确认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核对确认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序号
材料(原件)目录名称
原件材料说明或份数
核对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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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持一份。表格中的“核对确认”栏需双方签署。投标人应在本表盖其公章(联合体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的,由牵头人盖章)。
2、本表审核情况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须打印在A4纸质上,也可另增页打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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