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1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浩威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经理部
汽车起重机招标
招标编号:建筑公司2023-112-浩威-汽车起重机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浩威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经理部正在建设,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项目现场施工所需汽车起重机设备进行招标租赁,租赁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浩威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镇工业园区,东侧临近太黄路、南侧为南二环路,占地面积约200余亩,共计 11 个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25722.27 ㎡, 总造价约 1.5亿元。本项目包含:综合处理车间、低温熔铸车间、精炼合金车间、熔炼车间、渣库、脱硫脱硝制酸车间、制氧站、水处理系统(包括各个水池)、成品库、危废库、门卫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
2.2招标内容:塔式起重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文件中未附相关证明文件的酌情扣分或做废标处理。 4.询价公告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080718:002023080918: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 5.投标报价的递交
5.1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报价表(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308 1116:00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1116:00止。
5.2本次询价不分包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
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镇山东浩威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经理部
公司联系人:关 婵联系电话:18612925559
项目联系人:许生辉联系电话:17661405275
电子邮箱:2403047666@qq.com

附件(第1页共1页)
招标物资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数量

租期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备注

单位

暂定(月)

1

汽车起重机

25t


2

2月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浩威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经理部

山东浩威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经理部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2023年08月05日具备启用。

设备出厂日期为20年10月以后

1

汽车起重机

50t


1

40天


注:技术参数、质量要求《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结算支付方式:
(1)汽车起重机租赁费按月结算,结算时必须由甲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使用完毕后统一结算。每月20日双方办理结算(含人工费),该期结算办理完成后60天内,支付给乙方当期结算租金的80%。塔式起重机在报停拆除办理完最终结算后两个月内支付至结算租金97%,办理完最终结算后180天内甲方结清所有租赁款项(含人工费)。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当甲方以银行票据等其他方式付款乙方应予以支持。(银行票据周期为结算后的6个月,金融产品提前提取,贴息由乙方承担)
(2)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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