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采购压缩空气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o24030285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侴景鹏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建彬0472-266963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1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O24030285 项目名称 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采购压缩空气
发布日期 2024/03/25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3/26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3/22 -- 17: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3/28--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O24030285 4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采购压缩空气项目供方在需方指定场地建设空压机站,为生产车间提供压缩空气,供方提供空压机、冷干机、储气罐等气源设备及备件,包括空压站范围内的控制线缆、桥架及压缩空气不锈钢管道,也包括所提供设备的维护、保养、巡检运维服务。提供的压缩空气必须满足生产使用,满足节能指标。本要求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但供方应保证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甲方提供本机组安装的必要条件,如主电源、机房用地等。供方提供的设备系统中属于特种设备、安全设施、计量器具等强检设备的,由供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需方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实施,并在需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所有设备的合格证由乙方。服务期限:本项目预计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45天(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另行约定),乙方应当依照购气项目技术要求将所有设备运抵甲方现场,进行项目建设、实施和运行,乙方在甲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安装或拆除,乙方对质量负责。如遇甲方对乙供设备进行余热回收,甲方不额外支付费用。本项目购气的起始日为项目验收日的次日、购气期限与合同期限相同。需方压缩空气总用气量为20000万m2,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1)购气单价最高限价为0.0150元/m2,数值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数。投资概算为300万元(以上价格不含电费,为含税价,税率6%),。。付款条件:支付方式:空压机设备投入使用日期为结算开始日期,满一年结算一次,支付上年度压缩空气费用。乙方应当在结算值确认后一周内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100%银行承兑汇票,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项目概况
ZO24030285,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采购压缩空气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采购压缩空气 本项目预计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45天(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另行约定) 支付方式:空压机设备投入使用日期为结算开始日期,满一年结算一次,支付上年度压缩空气费用。乙方应当在结算值确认后一周内开具等额的气费发票。 100%银行承兑汇票,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30,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采购压缩空气 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须提供2022年至今1份鼓风机或空压机的销售或维护或能源管理相关的合同业绩及对应发票复印件(部分或全部均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3/30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4/01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东39号 联 系 人:侴景鹏 联系电话:13722121949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王建彬(项目负责人) 0472-2669637 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2669645
客服专线: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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