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89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宜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宜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 宜宾市三江新区宋家镇丘陵村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宜宾三江汇元禾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岛D1-A座9楼 | 08318088068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 | 自贡市自流井区一品湾55号 | 08313564121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55159828.00 | 设计费招标预估价的基础上下浮12%,建安工程费招标预估价基础上下浮3.8%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1年8月6日 | 2021年8月6日 | 2021年10月5日 | 2021年10月5日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本项目合同、清单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基础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提升改造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四川省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项目描述 | 2.1 工程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宋家镇丘陵村 2.2 项目概况:项目总规划净用地面积8398.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14.46平方米,项目按“两馆一平台一中心”规划进行,建筑外立面面积约25200平方米,室内面积约5050平方米,改造室外场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含周边连接道路,实施广场、绿化、亮化、雕塑、景观小品、强弱电、给排水及安防等工程)。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 2.3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589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技术规格书)、施工图及施工配合的全过程设计服务(派驻设计现场代表):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电梯;红线内总平面设计、景观园林工程(含景观小品)、室外泛光照明、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室外道路工程及其他室内精装饰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建筑外立面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以上设计工作均应达到工程施工深度,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 2.6 施工工作内容:本项目合同、清单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基础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提升改造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7 计划工期 项目合同总工期60日历天,须在2021年10月5日前全部完工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前提下,合同总工期含施工图设计工期 2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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