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kzb2412ahe40008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浦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增010-811257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19
公告正文
马鞍山市银塘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招标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银塘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采购编号: WKZB2412AHE400084
标段(包)编号、名称: 马鞍山市银塘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马鞍山市银塘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改扩建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马鞍山市中冶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马鞍山市银塘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8.0x104m3/d,其中一期工程为4万m3/d,分两阶段实施,现已实际建成一期一阶段规模2万m3/d。项目服务区域为马鞍山经济开发区北区南片区,范围包括:北至采石河,南至银黄路,西至乙字河,东至马芜高速路一带,项目主要处理开发区南区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 中一级A排放标准。
本次拟实施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及扩建,改造和扩建工程总规模4万m3/d。其中:(1)对已建成的一期一阶段进行改造,改造规模2万m3/d;(2)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一期二阶段扩建规模2万m3/d。
鉴于目前马鞍山市银塘污水处理厂一期实际进水水质较低,污水厂现状一期二阶段扩建用地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预留,将进水水质覆盖率不低于90%时相应水质(称为过渡水质)作为污水厂运营日常控制水质,当实际进水水质不高于过渡水质时,出水CODCr、NH3-N、TP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Ⅳ类标准,TN≤10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当实际进水水质高于过渡水质时,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2.2建设地点:马鞍山205国道以西、金山路以北、乙字河以东地块,现状银塘污水处理厂围墙内 。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达到试运行条件 ;计划开工2024年1月,计划竣工2024年6月。
2.4招标范围:包括为实现项目建设目的涉及的项目工程设计(含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审查);设备采购(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涉及的满足本项目生产要求所需的设备采购及所需的安装调试和产品的售后服务,具体以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工程施工及建安工程;单车试验和工程交工验收;配合设备联动调试及配合试运营、竣工验收等内容。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描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3.1.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4 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3.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c.minmetals.com.cn)进行网上报名,有关平台的操作流程可详见网站的帮助中心版块。(注意:新供应商首次注册时,请联系招标人进行准入)
4.2投标人在完成账号准入后(若账号显示“预审通过”或“准入中”均代表未完成账号注册)请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该项目的报名步骤(网上报名的步骤必须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完成报名后可于投标截止日前,每日9:00至11:00,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1.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可自拟,授权委托书抬头须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授权内容须至少包含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见后附网盘链接,提供扫描件)、3.标书款发票申请表(格式见后附网盘链接,请提供Excel版本)、4.标书款汇款凭证(公司或个人转账皆可。提供转账截图或相关材料,若为个人转账,提供的截图须体现出汇款账户或汇款人相关信息以便我方查阅)。并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均可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收款银行相关信息如下:
户    名: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
账    号:9558 8502 0000 0579 958
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丙143号

相关资料网盘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toNTauNg4AyEBTo0jc0Rg
提取码:ur0k
4.3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完整且正确的上述文件后,可获得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的资格,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投标邀请或澄清(变更、补遗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认可的CA电子印章为投标文件加密。
5.2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北矿金融大厦9层906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马鞍山市中冶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浦女士
联系人:曾增、李文铎、郑冬
电  话:010-59868276
电  话:010-81125782
传  真:/
传  真:010-81125798
地  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北矿金融大厦906室
邮  箱:/
邮  箱:zhdong@minmeta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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