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犁州巩乃斯河下游北岸大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测)设计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3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冬娥0999-80979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伊犁州巩乃斯河下游北岸大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测)设计
伊犁州巩乃斯河下游北岸大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巩乃斯河下游北岸大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测)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马忠德,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乃斯河流域管理处,代理机构为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犁州巩乃斯河下游北岸(新源县则克台真、尼勒克县木斯镇、种羊场等)
2.项目规模:本工程设计包含:改造灌区36.98万亩的骨干工程、配套工程及灌区自动化设计。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6540003917003809001001
伊犁州巩乃斯河下游北岸大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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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设计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4)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5)投标人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29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6时0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乃斯河流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则克台镇则新路002号 地 址 新疆伊宁市融和大厦B座1127室
邮 编: 835800 邮 编: 835000
联 系 人: 李新凯 联 系 人: 张冬娥、陈佳东
电 话: 0999-5294102 电 话: 0999-809797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gnshlyglc@163.com 电子邮件: 839437671@qq.com
监督单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监督单位电话: 0999-8038751
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签于 2024/11/07 16: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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