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三桥小学校路面陶瓷颗粒铺设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6129602674689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丹丹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竞采编号:3106129602674689
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对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三桥小学校路面陶瓷颗粒铺设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49,000.00 元)
(专业领域:
市政公用工程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9,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需求描述
对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三桥小学校路面陶瓷颗粒铺设进行施工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
¥49,000.00 1(批)
¥49,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特定资格条件1 (6) 特定资格条件2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7-10 11: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按竞采文件要求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15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起算。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三桥小学校。
(三)验货方式: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出具成果后,甲方若提出修改,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修改)。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旬比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管理费、资料费、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通讯工具、通讯费用、交通工具、保险、税费、利润及协调配合费等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的一切费用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竞采报价范围:
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3.报价要求:
  3.1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项目总价不能超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疫情防控等履行完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2 报价依据:各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周边环境、现场勘查、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等相关配套文件,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并按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工程量清单,未按要求编制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或少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内的排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措施项目清单除外),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需求。
3.4 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要求。
4.安全文明施工费:
4.1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四部分组成。
4.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填报,结算时,按审计金额结算。
4.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5.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6.人工费由供应商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采购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由各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
7.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7.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供应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
7.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按总价自行报价,一旦成交,不作调整(政府另有规定除外);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清单列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按单价进行报价,同时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
8.税金:按规定费率进行计算,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要求执行。
9.规费:由供应商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报价,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
本次采购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9000.00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会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付款方式:
1.结算原则:
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实际工程量±设计变更+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
2.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2.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采购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结算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2.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
2.4完成项目审计后,支付至经审定的工程款的97%;
2.5剩余3%的工程款待质保期满后退还。
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丹丹
联系电话:
13752823222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三桥小学校
联系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1302839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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