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港临港物流园提升改造(封闭仓)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沂港临港物流园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以新经开备〔20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港临港物流园提升改造(封闭仓)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新沂港境内;
2.2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对新沂港临港物流园进行提升改造,完善园区功能,新建封闭仓作业仓、屋面光伏等,建筑面积共约5万平方米,同时配套屋面满铺约4兆瓦光伏、信息化、综合管网、绿化等附属设施。
2.3项目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设计费约90万元。
2.4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设计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6设计要求:平面布置要求流程合理,功能明确,与整体园区环境相协调,设计要具备前瞻性,技术先进,经济节能、绿色环保,并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使用材料及设备要符合国家规范和园区特殊要求。
2.7招标范围:①建筑设计部分:规划设计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②新能源设计部分:可研报告;接入系统手续办理;并网流程;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等。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以来承担过相关类似设计业绩(类似业绩分两部分,建筑部分为跨度不小于80米的钢结构设计业绩;光伏部分为装机容量为不少于3兆瓦的光伏发电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联合体其他成员的业绩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t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t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60290188000207585-00010107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1)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5 月 17 日至2024年 6 月 12 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6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沂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丛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 地 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4F
邮 编:221400 邮 编:221400
联 系 人:鲁晨 联 系 人:王士瑞
电 话: 15252291599 电 话:0516-69905151、0516-69905157
2024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