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主流媒体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主流媒体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主流媒体宣传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报名资质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内容
2023年度,在中央网络媒体及安徽省电视台有关频道主要栏目宣传合肥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活动部署和开展情况、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
二、采购响应方的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供应商:
1.投标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材料需提供佐证材料或承诺书。
三、报名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凡报名的采购响应方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份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所有材料均要求真实、清晰。
四、采购报名时间、地点等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因项目需求多、制播任务重,如报名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磋商,不再另行公告。
报名地点:合肥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胡瑛珏
联系电话:0551-62755818
五、谈判地点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5楼会议室。
六、谈判时间
另行通知。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宣传主阵地作用,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新闻宣传,2023年,在中央网络媒体及安徽省电视台有关频道主要栏目宣传合肥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活动部署和开展情况、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积极推动全社会关注应急、重视防灾、参与安全。
(一)项目名称:主流媒体宣传项目
(二)工期:至2023年12月10日
(三)项目预算:15万元
(四)付款方式:完成6次中央网络媒体宣传、3部宣传片的制作播出后7个工作日内,分别付款50%。
二、服务需求
(一)安排新闻记者对合肥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现场跟踪采访,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在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网络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2次;
(二)安排新闻记者对合肥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现场跟踪采访,制作5部宣传片(时长1至3分钟),在安徽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安徽新闻联播》《每日新闻》、公共频道《第一时间》等省台收视率和影响力大的栏目播出;
(三)围绕近年来合肥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实景拍摄、编辑整合相关素材、电脑动画制作等方式,制作1部宣传片(时长5至8分钟),且宣传片质量达到国家广播电视播出或国家音像制品出版标准。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一)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评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项目技术及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
(三)评分步骤如下:
1.技术及资信分
根据评分细则,评标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评审表。
技术及资信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投标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投标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及资信分之和。技术评分不高于评分标准档上限分值,大于评分标准档下限分值。
2.价格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分 (65分) | 服务方案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方案,从现场跟踪采访实施保障、宣传方式、宣传视频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满足采购需求,现场跟踪采访设备配备齐全、性能优,宣传方式丰富,视频制作质量高的,得30-20分; 方案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现场跟踪采访设备配备较全、性能较好,宣传方式较多,视频制作质量较高的,得20-10分; 方案总体一般,现场跟踪采访设备配备少、性能一般,宣传方式少,视频制作质量一般的,得10-5分; 服务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服务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0-30 |
宣传媒体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宣传媒体的种类、影响力和收视率进行综合评分: 宣传媒体种类多、影响力大、收视率高的,得20-15分; 宣传媒体种类较多、影响力一般、收视率一般的,得15-10分; 宣传媒体种类少、影响力小、收视率低的,得10-5分; 未提供宣传媒体的或提供的宣传媒体不满足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 0-20 | |
人员配备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团队人员实力进行综合评分: 团队成员有两名以上持有新闻记者证、广播电视从业资格证,宣传片制作人员前期拍摄和后期制作经验丰富、能力强的,得15-10分; 团队成员有一至两名持有新闻记者证、广播电视从业资格证,宣传片制作人员前期拍摄和后期制作经验较多、能力较强的,得10-5分; 团队人员新闻采编、宣传片制作能力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0分; 未提供团队人员材料的或提供材料不满足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 0-15 | |
资信分 (25分) | 投标供应商业绩 | 除符合性审查要求的业绩外: 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县级及以上宣传部委托的宣传服务代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本小项满分为15分;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宣传服务代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本小项满分为10分。 | 0-25 |
价格分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0-10 |
四、业绩要求
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新闻宣传服务业绩,业绩涉及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或安全生产方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或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签订时间和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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