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博汇集团中央环保整治项目5号场地、6号场地、7号场地地下水污染风险阶段性管控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及环境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fd-fwcg-cs-202318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玲玲0531-882899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6
公告正文

山东博汇集团中央环保整治项目5号场地、6号场地、7号场地地下水污染风险
阶段性管控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及环境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FD-FWCG-CS-202318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博汇集团中央环保整治项目5号场地、6号场地、7号场地地下水污染风险阶段
性管控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及环境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东博汇集团中央环保整治项目5号场地、6号场地、7号场地地下水污染风险
阶段性管控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及环境监理)服务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山东博汇集团有
限公司,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一家服务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并在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①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②项目监
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除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1名外,还须配备专业环境监理
工程师、工程监理工程师。现场人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须附以上人员
相应证书并加盖公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受聘于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即具备污染场地地
下水修复或风险管控项目工程监理业绩的单位);
4.供应商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或风
险管控项目)的监理工作业绩(以下简称“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
以合同为准):
5.供应商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
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
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
②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工程监理业绩的单位;
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受聘于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即具备工程监理业绩的单位,要求提供投
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④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
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人须被授权作为联
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
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7.供应商须保证:
①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等所有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在
职员工,同时投标文件内须提供上述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之
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承诺函,且自供应商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
关证明中供应商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②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总监理
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
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4日09 时00分到2023年10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填报信息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7:00时;填报资料顺序
如下:①信息表(须体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内容)并加盖公章;②营业执照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即可);④资质证书(若为联合
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将以上所列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按顺序
制作为PDF文档,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hfdgczx02@163.com, 邮件主题简要注明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发送邮件后请及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查收邮件,联系电话详见本公告第7项;备
注:①填报信息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②采用网上填报的单位,
如未按公告要求将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未按公告要求通知代理机构或因登记的联系方式
有误(不清晰)、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未及时查阅等原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
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
1.1项目概况:
博汇集团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西北部马桥镇。其中5&6号地块西部与4-1#地块相邻,
东部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路之隔,南部与杏花河一路之隔,北部紧邻小清河。7
号地块该地块北部为小清河,西北部紧邻杏花河,西部为厂区,东部为农田,南部为林地。
地下水污染风险阶段性管控(5&6号及7号地块)主要针对地下水中超标污染物及超标常规
污染物进行风险管控,短期管控目标为形成稳定的地下水流场,实施风险管控措施区域的下
游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或保持稳定,地下水污染扩散得到有效控制长期管控目标
为地块内部地下水中各类污染物含量持续下降,直至对周边敏感受体不再产生环境影响,环
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本次地下水风险管控采用抽出-处理和制度控制,同时在地块内和地
块周边新建或利用已有监测井对该地块含水层内污染物进行长期监测。
目前,两地块施工单位已经由业主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5&6号地块为上海城投上境生态
修复科技有限公司,7号地块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期预计为12年零7个月,
其中管控系统建设期7个月,管控效果评估期2年,管控系统运行期10年,达到长期管控
目标后工程关闭。本次监理周期为管控系统建设期,约7个月
1.2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监理服务(含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服务),服务内容:监督管控
工程是否满足环境保护、设计等的要求,涉及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
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
对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过程提出如下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试行)》(T/SACPES 001-2018)和《山东
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DB37/T 5028-2015)等相关文件要求;同时,严格按照与业主
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2)开展资料收集与复核,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合同、各类方案、环评报告、施工组织设计、
应急预案、各种会议纪要、管理部门批复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等,复查边界、检
测指标合理性、施工方案与前期设计文件相符性、应急预案全面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等;
3)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建监理机构、建立监理工作制度程序、配备相应工程监理、环
境监理人员;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开展施工前环保和安全宣
贯工作、核实工程开工条件;
4)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核查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工
程量,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整体施工过程的合规性,严格监督施工过程与技术方案、施工方案
的匹配性密切关注现场开挖、运输、修复等全过程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严
防二次污染发生;主导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严格监督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根据施工需要,
适时调整环境监理相关工作方案与工作内容;
5)积极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效果评估,为项目顺利验收提供全方位支持;
6)负责编写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和环境监理总结报告,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编和归档,并移交
总包单位;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施工档案编制和归档工作;参与各类归档资料的审核和
会签;
7)监理机构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工程总监、工程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和资料员等,
且专业、数量满足项目整体监理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各级监理人员
应明确监理职责,熟悉地块相关资料;
8)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土壤、大气、水质、噪声等常规监测设备和工具,完成规定的
日常监测和第三方监测工作;
9)监理单位应通过运用核查、巡视、旁站、跟踪检查、环境监测、监理会议、信息反馈、
记录、报告等工作方法,对施工过程安全、质量、进度等严格把控对发出文件的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落实,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后,完成资料闭合;
10)本项目由业主委托的总包单位进行安全、环境、质量、进度等统一管理。
1.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4监理服务期要求同对应地块现场施工工期(从风险管控系统建设开始至风险管控系统
建设完成);
1.5建设期总投资金额约为:约1300 万元。
1.6 服务地点:山东博汇集团。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1号楼13层
联系人: 程玲玲、张夏
电 话: 0531-88289922
电子邮件: hfdgczx0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彡邀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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