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J2022-41-01)
本招标项目洛阳机务段HXD3机车制动系统配件故障修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机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成本经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洛阳机务段HXD3机车制动系统配件故障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 |
备注 |
1 |
20CP |
4 |
个 |
克诺尔 |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 |
BCCP |
2 |
个 |
克诺尔 |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3 |
IPM |
2 |
个 |
克诺尔 |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4 |
制动显示屏 |
2 |
块 |
克诺尔 |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5 |
电子制动阀(EBV) |
2 |
个 |
克诺尔 |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6 |
13CP |
4 |
个 |
克诺尔 |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7 |
16CP |
4 |
个 |
克诺尔 |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8 |
BPCP |
2 |
个 |
克诺尔 |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9 |
DBTV |
2 |
个 |
克诺尔 |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0 |
NB11 |
2 |
个 |
克诺尔 |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1 |
ERCP |
2 |
个 |
克诺尔 |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2 |
PSJB |
3 |
个 |
克诺尔 |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3 |
RIM |
2 |
个 |
克诺尔 |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质量要求 |
配件完成维修后,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执行《HXD3型电力机车检修技术规程(C5修)V1.0》、《微机控制的机车制动控制系统》(编号:TB/T3428-2015)、《制动显示屏显示规范》(编号:Q/CR 18.3-2017)及《机车用制动控制器》(编号:TB/T 3427-2015)文件中相关部件的技术标准及质保期要求,具体内容见技术规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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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交货地点 |
接受采购订单45日内/洛阳机务段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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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划分 |
无 |
(一)资质条件
序号 |
资质条件 |
1.资质要求(通用): |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专用资格部分 |
1.投标人需为招标物资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或为经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机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的具备该项目维修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具备招标物资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代理协议。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且代理期限在交货期内保持有效;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应明确由被代理单位(检修方)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保证,并提供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文件。投标人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备查。 (其中,代理商提供的被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含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应加盖被代理企业公章)。 |
(二)业绩要求
序号 |
业绩要求 |
1 |
需提供近三年维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关联企业针对同一项目经行投标。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未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国铁采购平台完成项目报名后,请于2022年11月21日17时前携带纸质版报名资料(6.4条要求资料)到洛阳机务段招标办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或邮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6.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6.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而后根据报名指示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的缴纳须以所投标公司名义公对公向以下账号进行转账。待财务审核通过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转账账户为:
帐户名: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机务段
帐号为:170522260920003088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铁路支行
(备注必须填写:洛阳机务段、投标标书费)
6.4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信息;
(3)营业执照网络年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4)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截图;
(5)征信证明(信用中国)的截图;
(6)所投报项目的专业资质(扫描件);
(7)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8)标书费转账凭证(如银行现金缴纳,请提供凭证原件);
(9)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表原件;
(10)盖公章的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法人及其直系亲属信息须填写完整)。
6.5 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报名。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8日17时,地点为洛阳机务段招标办。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本项目的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定于2022年11月30日在洛阳机务段配件车间会议室召开招标会。因疫情防控升级,招标会投标人不再到场,招标会采取全程录音录像、电话连线的方式进行唱标。
请投标人于2022年11月28日17时前,将密封的纸质版投标书及电子版投标书及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所投报项目的专业资质等证明材料的彩印版(加公章)寄达洛阳机务段招标办以备查验。未提供以上资质的视为无效投标,取消其唱标资格。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招 标 人: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机务段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五股路五街坊3号
邮 编: 471002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379-62721993 /17518899175
技术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刘工 0379-62721094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机务段招标办公室
2022 年 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