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储备库粮油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智能仓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金额
1.00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xg-2023-z092
预算金额1.00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乔小颖0471-51920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6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储备库粮油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智能仓提升改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HXG-2023-Z09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储备库粮油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智能仓提升改造已同意建设,项目投资估算1,508,156.00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储备库粮油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储备库粮油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智能仓提升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储备库粮油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智能仓提升改造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储备库粮油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WHXG-2023-Z092
建设规模及内容:智能仓提升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智能仓提升改造清单
工程投资:1508156.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投标限价:1508156.00元
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且验收完毕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2日,每天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将下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hxg5192091@163.com(邮件附件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PDF格式上传(不接受其他格式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律退回)。
(1)招标文件获取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②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③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
④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⑥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金桥支行
账  号:5905 0154 8000 00725
财务电话:0471-5192091(开具标书费发票请联系此电话)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30分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平台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八、场所服务费
1、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场所服务项目以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场所服务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发      票:成交人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楼12号窗口开具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其他
(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2)汇款时请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吕广华
联系电话:1858609590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储备库粮油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镇政府东侧110国道503公里处
联系方式:13074785810
 
代理机构: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三里营富丽城B区万和项管办公楼
项目联系人:乔小颖、杨慧
电话:0471-5192091 
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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