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托盘电子标签改造项目
非集采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托盘电子标签改造项目非集采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N2024-03-8192),于2024年11月26日9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纪仑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1458000元
投标总报价(含税):164754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中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1468600元
投标总报价(含税):1659518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无
3、其它情况说明
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6号
联系人:姚工
电话:0551-6539221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