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鑫鸿五金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鑫鸿五金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17339项目名称东莞市鑫鸿五金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地点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谢常路301号-1建设单位东莞市鑫鸿五金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华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鑫鸿五金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谢常路301号-1。厂址中心坐标:东经:22°58'25.420",北纬:114°4'40.48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26YFC7F说明:项目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格塘村小组”与环评地址“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谢常路301号-1”为同一地址。项目原位于“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格塘村小组格塘路69号”,于2019年2月委托广西圣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鑫鸿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3654号。项目委托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号:DQ-2019040802),并于2019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项目于2019年6月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并取得《关于东莞市鑫鸿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验收文号:东环建〔2019〕10195号。项目于2020年8月21日取得了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颁布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900MA526YFC7F001W)。现为了生产需要和适应市场需要,项目申请迁改扩建,迁改扩建内容如下:1、项目地址由“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格塘村小组格塘路69号”搬迁至“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谢常路301号-1”;2、增加投资额50万元,扩大产品生产规模和种类,并增加相关的一批生产设备;3、迁改扩建后抛光工序废气处理工艺为“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与熔化、压铸工序废气一起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迁改扩建后占地面积3300m2,建筑面积4834m2,总投资25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奖牌、徽章和铭牌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奖牌200吨/年、徽章200吨/年、铭牌637.5万件/年。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熔化、压铸、抛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混合、点胶、粘合、烘烤、压合、封口、热缩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该类有机废气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收集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磨床修整工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降低其浓度影响。2、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内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独立布置排水管道系统;项目压铸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定期隔油,定期捞渣;项目脱模剂混合液需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谢岗污水处理厂处理。3、项目废包装材料、五金边角料、不含油金属碎屑、不良品、锌炉渣经收集后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合金边角料、次品经压铸机配套内置电熔炉熔化后回用于生产;废空压机油、废火花机油、含火花机油碎屑、废空压机油桶、废火花机油桶、废切削液、含切削液碎屑、废切削液桶、废脱模剂桶、废树脂桶、含油捞渣、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公示时间2023-08-23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谢岗分局联系电话0769-87762669通讯地址东莞市谢岗镇谢岗东风西街1号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工程分析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等环评质量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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