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睢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9标段(智慧化农田)
金额
155.5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5.57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后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艳峰0516-85801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02001001 e067f517-39fb-486b-a571-e15a83d16053 2024/01/02 17:30 徐州专区

2023年度睢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9标段(智慧化农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3年度睢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已经下达并开始启动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下的合格支付。为及时做好工程建设,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睢宁县双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2023年度睢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9标段(智慧化农田)的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睢宁县双沟镇项目区内;

2)建设规模:建设面积约2500亩;最高限价:155.57万元;

3)招标内容:本标段主要包括智慧化农田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5)工期:120日历天;

5)标段划分: 2023年度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40个标段,本公告为29标段(智慧化农田)

注: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只能参与2023年度睢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有标段中的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该投标人所有标段投标均无效。

2.开、评标顺序:按2023年度睢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标段(土建)至24标段(土建)、25标段(节水)、28标段(一体化泵站)、29标段(智慧化农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以下第1345689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及未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的企业;

2)投标人自202011日(含)至今,没有因下列行为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较大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贿受贿。

3)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人员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人员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6)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类似业绩:投标申请人自(20201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类似智慧化农田或智慧农业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金额为准。

9)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本企业注册;如证书无单位名称,需提供发布公告前三个月(不含当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11)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无失实和弄虚作假现象;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整

账户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银行账号:932005010128396683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1225日至202412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225日至202412日。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出,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下载。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应于2024115930分前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价格(商务标)单因素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九、其他:

1、如有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安排。如需引导请与招标人联系人联系。

2、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签订施工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待工程通过验收时,一次性予以退还。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发放,本次工程招标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中标企业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前需要按照合同总价缴纳 2%的保证金,待工程通过验收时,一次性予以退还。

5、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双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后刚             电话:151622173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艳峰       联系电话:0516-85801808

十二、监督单位

行政监管部门:睢宁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505220592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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