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口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虎门港沙田口岸生活区室外道路及给排水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东采公〔2008〕459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08/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东采公〔2008〕459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工程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东采公〔2008〕459号
  2.项目名称:东莞市口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虎门港沙田口岸生活区室外道路及给排水工程项目
  3.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标的名称 数量
  虎门港沙田口岸生活区室外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1项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及相关图纸。投标人必须就工程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废标。
  4.完工期: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完成工程内容并交付使用
  5.施工地点:东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必须在东莞市建设局登记备案并取得“信用手册”。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以上(含100万元);
  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经验,以合同或验收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为准。2004年以来的成功案例不少于3个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类似项目;
  4)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地区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7)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7.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08年 9月19 日至10 月 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00,14:30至16:30 (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鸿禧中心三楼B区
  电话:0769 22805807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投标书必须在2008年10 月21 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9:30时(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鸿禧中心三楼B区
  9.开标时间:2008年10 月2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
  10.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2.招标文件有争议的,解释权在采购代理机构。
  13.有关此次采购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节假日除外):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20) 87768198
  传 真: (8620) 87768283
  网 址:www.gmgit.com
  联 系 人:张帆、梁聪聪、曹敏
  收 款 人: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
  帐 号:44030501040007065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电 话:0769-22805807
  联 系 人:温晓云、李健波
  所有投标书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6,000.00)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并采用汇款方式(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或存款方式),在开标前一天到达以下帐户:
  收款人: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广机)
  开户行:建行东莞市分营
  帐 号:440017788080530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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