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6月 8 日—— 2017年6月 12 日)
项 目 名 称 |
中亿凤凰城、润洲江山城三期、广进尚都等新建小区智能水表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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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074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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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重庆市万盛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48291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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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023-6750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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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包)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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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渝水仪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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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济南瑞泉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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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智能水表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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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人 |
重庆市渝水仪表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11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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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915001076839200754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001076839200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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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水务集团 |
联系电话 |
023-63869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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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市万盛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7年6月7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7日(单位公章) |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购各种智能水表为中亿凤凰城、润洲江山城三期、广进尚都等新建小区用水工程所需货物,招标人为重庆市万盛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且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名称:中亿凤凰城、润洲江山城三期、广进尚都等新建小区智能水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2.1、采购清单
包括以下规格水表的采购、系统的安装及全系统的调试、试运行: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及性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样品 |
1 |
电子集抄水表 |
旋翼立式15 |
只 |
6000 |
提供1个 |
2 |
电子集抄水表 |
旋翼卧式15 |
只 |
1000 |
|
3 |
电子集抄水表 |
旋翼卧式25 |
只 |
200 |
|
4 |
电子远传水表 |
旋翼立式15 |
只 |
100 |
|
5 |
电子远传水表 |
旋翼卧式15 |
只 |
100 |
提供1个 |
7 |
电子远传水表 |
旋翼卧式25 |
只 |
200 |
|
8 |
合计 |
|
|
7600 |
|
*备注:(1)电子集抄水表:手持式抄表器和安装工程需要的所有辅助材料作为水表配套提供,其中至少配备2个配套的手持抄表器。
(2)电子远传水表:手持式诊测工具(水表、采集器、集中器)、采集器、集中器和安装工程的所有辅助材料作为水表配套提供,其中至少提供手持式诊测工具(水表、采集器、集中器)两套,采集器、集中器和其他辅材数量根据实际安装情况确定。
*数据接收存储平台硬件、管理软件集成和接口软件,数据接收存储平台硬件、软件、通讯、集成和建设等相关费用厂家自理。
2.2、样品按照表格内容要求在开标时提交。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商务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对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文件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
货物名称 |
投标人注册资金 |
财务情况 |
认证书 |
业绩 |
水表
|
≥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 |
生产企业2013-2015年连续三年盈利且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年(提供2013-2015年连续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必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的盖章) |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证书) |
分别提供2013年至今签订的300万元以上的“电子集抄水表、电子远传水表”购销合同各至少1个(提供合同、用户评价证明,且合同与用户评价须一一对应) |
3.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水表生产企业。
3.3生产企业此次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并不得提供投标人联营企业的产品(投标承诺书原件、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本产品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5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3.6投标人必须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 24小时内供货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7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采购清单中的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样品,投标样品必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每件样品上必须分别标明样品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等(格式自拟),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由评标委员会核验。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样品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文件不完整,按废标处理。
样品递交地点见交易中心当日展牌。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品不退还,转交招标人;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样品暂存在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退还;其余投标人样品评标完后现场退还,如不领取,投标样品按废品处理。
3.8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2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6月6日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万盛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盛区万东北路49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023-4829174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 周本笠
电 话: 023-6750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