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三公局津武项目隔墙板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3.57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a00000145521
预算金额3.57万元
招标联系人关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雪柱010-8965617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3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津武(挂)2016-1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建筑公司-2024-66-津武-隔墙板

项目编号:FA000001455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津武(挂)2016-1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天津思普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蒸压加气砼隔墙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津武(挂)2016-1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位于位于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海宁路东侧。建设单位为天津思普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新建3栋酒店式公寓。即地上1#、2#、10#楼和地下车库,用地面积:16983.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099.25平方米。其中,1#、2#主要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分别为38.2m和46m,10#主要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0.8m。

2.2 招标内容: 蒸压加气砼隔墙板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资格根据实际招标情况参考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015:00时至202411 20 15:00(北京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津武酒店蒸压加气砼隔墙板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2403047666@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11  3015:0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津武项目蒸压加气砼隔墙板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2403047666@qq.com )并与招标联系人(关女士)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号: 01-10-000495-01(横线不可省略)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津武(挂)2016-1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汇海路5号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86号1号楼万科时代中心奥林项目A座8-9层

公司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010-89656173

项目联系人:李雪柱       联系电话:18610088323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2403047666@qq.com

 

 

 

  2024   11   10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GQB

ALC蒸压加气砼隔墙板

100mm厚

20424.39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津武(挂)2016-1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

2024年12月至本工程结束

ALC蒸压加气砼隔墙板

200mm厚

15318.29

合计

35742.68

1、技术要求:见第五章技术标准。

2、验收方式:提供到场实际数量(㎡)计量,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4、支付周期:物资结算审批完成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价款的50%,物资结算后90个工作日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价款的70%;物资结算后1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最后一批货验收 12 个月,质保期届满后6个月内,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5、支付方式: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 )6个月;(  )9个月;(√)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6、其他: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数量增减提出异议。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分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含至工地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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