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里区城中村路灯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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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湖里区城中村路灯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
招标
阶段
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项(条款号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第15条款中的③条款修改为:③若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2023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BB+级别:缴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2.5万元。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条款号1.4.1/1.1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说明”的第1)条修改为: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外,本招标项目其余各岗位必须一人一职,不得由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条款号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内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7人。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十七、其它资料增加承诺书,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本答疑附件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将本承诺书置于投标文件同步提交。
5、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只能查明综合管理平台”全部修改为“智慧照明综合管理平台”,其余不变。
6、若本工程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家数为两家及以上时,则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按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最低的企业确定。
7、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运营部分-技术部分-运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1.5分)修改为:对本项目运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能分工、人员安排、运营安排等。①方案不齐全,存在缺漏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0.5分;②内容全部齐全,但描述简单的得1分;③在满足②的基础上,方案内容描述完整符合实际需求,细节考虑到位得1.5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8、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运营部分-技术部分-运营日常维护方案(1.5分)修改为:对本项目的挂载设备制定详细的运营日常维护方案,方案编制合理,要素齐全,运维计划可实施、可操作,运维举措科学合理。①方案不齐全,存在缺漏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0.5分;②内容全部齐全,但描述简单的得1分;③在满足②的基础上,方案内容描述完整符合实际需求,细节考虑到位得1.5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9、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具体详见本答疑附件二,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运营管养合同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运营合同为准,具体详见本答疑附件三。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本项目涉及到的湖里、江头、殿前、禾山与金山5个街道17个社的地形及平面图详见本答疑附件四,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由“2023年12月01日10时15分00秒”修改为“2023年12月04日10时15分00秒”,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相应修改。
1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约定内容为准。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11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一:
承 诺 书
致:厦门市湖里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方承诺,若出现招标人对本项目规模和功能提出调整要求,则同步增加或减少相应费用。在本项目规模和功能不变的前提下,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案优化或补充需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此我司均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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