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宛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咸宁市公安局警令部2022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警令部2022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最高限价:4.9434万元
采购需求:对咸宁市公安局2022年度档案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处理,整理过程为:扫码,图像处理,稿本代码,装订,目录打印,备考表脊背制作、数字档案整理刻盘、全宗卷制作,备份及挂接系统等。
咸宁市公安局2022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清单
序号
档案门类
整理名称
数量(预估)
单位
1
文书档案
扫描
35000

2
图像处理
35000

3
稿本代码
35000

4
1孔装订
2400

5
3孔装订
600

6
目录打印
600

7
备考表
120

8
脊背制作
120

9
专业档案
扫描
14000

10
图像处理
14000

11
装订
150

12
目录打印
80

13
备考表
75

14
盒子封面脊背制作装盒
75

15
照片档案
整理
90

16
录入
90

17
扫描
90

18
脊背
1

19
目录打印
20

20
实物档案
整理
20

21
录入
20

22
扫描
20

23
制作目录/标签
5

24
录音录像/网页信息/社交媒体/公务电子邮件/业务数据
录音录像档案整理
2

25
盘内录入
10

26
网页信息整理
1

27
网站信息采集
500

28
网站信息录入
500

29
社交媒体整理
1

30
社交媒体采集
200

31
社交媒体录入
200

32
业务数据整理
3

33
业务数据录入
3

34
以上所有档案刻盘
7

35
目录打印
80

36
资料汇编
整理排序贴标上架
200

37
录入
200

38
全宗资料整理
8

39
目录分类及备份
3000

40
挂接思源系统
3000

41
14810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30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自行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向采购单位分别提供发票,报账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末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公安局
3、方式
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质证件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对资格要求内容的承诺。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3、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封装,并送达指定场所。
4、地点:咸宁市公安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公安局警令部
地址:咸宁市公安局警令部
联系人:陈宛星
联系方式:18827325506
咸宁市公安局警令部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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