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区]新余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EPC全过程造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余市晟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397907264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EPC全过程造价已由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余高发改字[2022]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专项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控制及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新余高新区春龙大道以西、孔目江以东、沪瑞线以南和浙赣铁路线以北。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是对春龙大道以西区域约36条市政道路316km等市政排水管网(包括排洪渠)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包括市政混错接点改造,缺陷部位修复,局部缺失段新建;通过对商住小区、安置和保障房小区、行政事业单位约95个排水单元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缺陷修复和空白区域新建;根据市政及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消除高新区主干二~主干五污水直排口,并对部分干渠城区土渠段进行硬化及生态护坡改造;建立智慧水务平台并布置10处关键节点水质质量监测,工程造价约45705万,造价咨询费用约231万元(其中10%造价咨询费为考核费)。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457日历天,中标人应提供的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经相关职能部门(财政或审计部门)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2.5招标范围:包括协助建设单位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合同价与工程变更价款审核、配合招标人询价、现场签证审核、进度款审核和竣工结算审核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住建部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3土建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住建部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4安装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住建部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5拟派其他造价人员不少于3人,必须具备土建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师(或住建部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拟派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6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编制或审核过单项施工合同造价≥3亿元的类似(包含本项目建设内容一项或多项)市政公用工程项目造价咨询业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务),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扫描件与咨询费用结账税务发票扫描件,税务发票付款单位与造价咨询合同委托单位一致。
3.7投标人未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新余市)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处罚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0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与土建专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月 11 日至2023年 2 月 1 日24:00止,用CA锁注册“其他类型(投标人)”身份、登录后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房建货物服务类”栏中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将不能下载。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缴退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 2 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发布即视为已送达。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该网站,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余市晟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余高新区渝东大道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8679003600
代理机构: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余市长青北路金地公馆18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979072646
电子邮箱:5941947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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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EPC全过程造价已由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余高发改字[2022]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专项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控制及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新余高新区春龙大道以西、孔目江以东、沪瑞线以南和浙赣铁路线以北。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是对春龙大道以西区域约36条市政道路316km等市政排水管网(包括排洪渠)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包括市政混错接点改造,缺陷部位修复,局部缺失段新建;通过对商住小区、安置和保障房小区、行政事业单位约95个排水单元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缺陷修复和空白区域新建;根据市政及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消除高新区主干二~主干五污水直排口,并对部分干渠城区土渠段进行硬化及生态护坡改造;建立智慧水务平台并布置10处关键节点水质质量监测,工程造价约45705万,造价咨询费用约231万元(其中10%造价咨询费为考核费)。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457日历天,中标人应提供的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经相关职能部门(财政或审计部门)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2.5招标范围:包括协助建设单位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合同价与工程变更价款审核、配合招标人询价、现场签证审核、进度款审核和竣工结算审核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住建部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3土建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住建部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4安装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住建部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5拟派其他造价人员不少于3人,必须具备土建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师(或住建部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拟派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6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编制或审核过单项施工合同造价≥3亿元的类似(包含本项目建设内容一项或多项)市政公用工程项目造价咨询业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务),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扫描件与咨询费用结账税务发票扫描件,税务发票付款单位与造价咨询合同委托单位一致。
3.7投标人未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新余市)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处罚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0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与土建专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月 11 日至2023年 2 月 1 日24:00止,用CA锁注册“其他类型(投标人)”身份、登录后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房建货物服务类”栏中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将不能下载。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缴退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 2 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发布即视为已送达。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该网站,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余市晟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余高新区渝东大道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86790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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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979072646
电子邮箱:5941947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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