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2、4、7号线北延伸线工程钢筋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2、4、7号线北延伸线工程钢筋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采购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北延段(2号线北延伸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433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北延段(7号线北段延伸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434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北延段(4号线延伸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4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及融资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北延伸线(爱格豪路站~骑河站(不含))北起爱格豪路站,南至2号线既有骑河站。4号线延伸线工程(观塘路~龙道浜)北起于观塘路站,南至4号线既有起点龙道浜站。7号线北段延伸线主要沿中市路~太东路敷设,南起春秋路站,东至在建7号线莫阳站。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合同工期(供货期):2023年8月31日至2026年1月31日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5)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Y-Ⅱ-GP-01标 |
对应土建施工Y-Ⅱ-SG-01标(爱格豪路站~骑河站区间)所有钢筋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预埋滑槽供货,计划供货量(暂估):5621环 |
14844.37 |
Y-Ⅳ-GP-01标 |
对应土建施工Y-Ⅳ-SG-01标(观塘路站~龙道浜站区间)所有钢筋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预埋滑槽供货,计划供货量(暂估):7829环 |
20601.34 |
Y-Ⅶ-GP-01标 |
对应土建施工Y-Ⅶ-SG-01标(春秋路站~莫阳站区间)所有钢筋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预埋滑槽供货,计划供货量(暂估):10954环 |
28875 |
注: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申请3个标段,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面积80亩及以上的管片生产场地(苏州一整块地,自备或租用均可,须提供专用于管片生产场的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如土地使用权证或经政府部门同意的租用土地合同(租用期限至少至2026年12月31日)等);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业绩(提供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同一标段;
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位投标人申请本标段。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6)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每个标段,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4家,招标人将重发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 5 月 26 日上午10:00至2023年 5 月 31 日下午17:00止,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2023/6/6 下午13:00:00至2023/6/6 下午13:30: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递交预审材料,最终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资审材料的单位为准。
注:请投标人在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前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及CA激活相关注意事项》。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七、其它明确事项
(1)项目概况
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北延伸线(爱格豪路站~骑河站(不含))北起爱格豪路站,南至2号线既有骑河站。具体走向为:线路起于爱格豪路站,站位位于爱格豪路与玉盘路交叉口,之后线路沿玉盘路向南行进,分别于珍珠湖路路口、渭中路路口、朗力福大道路口设置珍珠湖路站、渭中路站和朗力福大道站,之后线路向南下穿漕湖大道后接入既有2号线骑河站,线路全长约4.69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站4座,平均站间距为1.17km,最大站间距1.42km(朗力福大道~骑河);最小站间距 0.82km(珍珠湖路~渭中路)。采用5节编组的B型车,最高速度为80km/h。本工程无需新增车辆基地、主变电所及控制中心。
4号线延伸线工程(观塘路~龙道浜)北起于观塘路站,南至4号线既有起点龙道浜站。具体走向为:线路起于相城区观塘路站(与12号线换乘),站位位于观塘路与御窑路交叉口,之后线路沿御窑路向南走行,分别于漕湖大道与御窑路交叉口处设置漕湖大道站,于规划南天成路与御窑路交叉口北侧设莫阳站(与7号线换乘),于太阳路与御窑路交叉口北侧设太阳路站,之后线路下穿太阳路、中环北线后转向西接入既有4号线龙道浜站,新建右线长5.68km,利用既有出场线长1.44km,新建左线长7.40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站4座,其中换乘站2座,平均站间距1.83km,最大站间距2.54km(太阳路站~龙道浜站),最小站间距1.34km(莫阳站~太阳路站)。采用6节编组的B型车,最高速度为80km/h。本工程需要对既有4号线元和停车场进行改扩建以满足停车列位的需求,无需新增主变电所及控制中心。
7号线北段延伸线主要沿中市路~太东路敷设,南起春秋路站,东至在建7号线莫阳站,具体走向为:线路起于春秋路与中市路交叉口,之后沿中市路向北走行,在春光路与中市路路口设春光路站,接着沿中市路敷设向东拐至太东公路,分别在永昌路、石港路设永昌路站、石港路站,最后接入在建7号线莫阳站。线路全长7.6km,设4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2座,平均站间距1.93km;最大站间距2.69km,为石港路站~莫阳站;最小站间距1.61km,为春秋路站~春光路站。本工程不新增车辆基地、主变,接入黄天荡控制中心。
(2)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详见资审文件第五章);
(二)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专用于管片生产场的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3)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业绩;
4)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
5)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6)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多个标段可合并制作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4)其他说明
1)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的规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3)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申请3个标段,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如某个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最终排名均为第一名,则优先推荐其报价较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18.4.45.172:8086/”、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高宝英、周蕾
传真:0512-65160659
电话:0512-65160650、025-84795957、18915418618
E-Mail:zhoulei@jocite.com
十、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潘薪悦
传真:/
电话:0512-69899999-9198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