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金都名苑小区V9号楼1单元4楼1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182471056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9510时至20229610(延时的除外)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0471/10)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金都名苑小区V9号楼1单元41号房产(该标的物拍卖范围以实际情况为准)

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经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院回函:网签合同能否变更,根据法律和法规,网签合同没有变更权限,只能通过开发公司解除合同后,由开发公司重新签定网签合同,开发商不配合房屋过户,谨慎购买。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起拍价:383137.06元,保证金76627.41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内蒙古中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内蒙古中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8247105626,0471-6927275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权属转移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属转移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物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天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6228400877577660564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或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内蒙古中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法院监督电话:0471-527736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看样联系电话:18247105626 0471-6927275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惠民街37号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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