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龙王庙巷道给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富锦市龙王庙巷道给排水工程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41.09万元
招标公司富锦市城市排水中心
招标联系人杜先生0454-232338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润发郑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454-632477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投标编码:SZ0402G24100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龙王庙巷道给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关于富锦市龙王庙巷道给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2024】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锦市城市排水中心,建设资金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润发郑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龙王庙巷道给排水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富锦市龙王庙南侧,中央大街北侧,进思大街南侧,幸福路南侧区域。
2.3 建设规模:敷设排水管线4264.5米,包括DN8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758米,DN600 HDPE排水管1412.80米,DN300 HDPE排水管线1993.7米,DN200 HDPE排水管线100米,检查井116座,雨水口80座.敷设PE给水管线4500米,包括DN150给水管线230米,DN100给水管1200米,DN25给水管3070米,DN150流量计、DN150压力表各1个。水泥混凝土道路恢复24066平方米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10410984.35元。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共237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4.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 2024年10月11日16时 00 分至 2024年10月17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10.其他
10.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
10.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10.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4-2366288
招 标 人:富锦市城市排水中心
地 址:富锦市正大街中段路南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454-232338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润发郑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教育十小区院内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54-632477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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