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云计算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RL2020111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云计算产业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20】107、【2020】114、【2020】1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74.63%和企业自筹25.37%,招标人为长春龙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云计算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东至北展街,南至现工业用地,西至规划工业用地,北至现工业用地。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机房楼、机房辅助楼及动力楼以及其他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2.3监理服务期限:2020年12月25日至2022年7月31日。
2.4招标范围:针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云计算产业园项目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及建筑物以外的配套工程(不含市政一次网配套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BIM设计(碰撞及管线综合)(如有)、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工程勘察、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且须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的监理人员(吉建消〔2020〕9号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该授权人须提供在职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3.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lrlzczb@163.com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及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
(4)“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及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公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在职社保证明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日9时00分,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龙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8963067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A座17楼
联 系 人:汪学会、徐赫徽 电话:1894304481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8.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