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答疑2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jgc202307-011
预算金额1781.4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以伟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蓓蕾0550-351951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答疑2
项目编号:czsjgc202307-011  
各潜在投标人:
窗体顶端
现对“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1、招标文件在“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要求“2、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提供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答:可以。
2、招标文件在“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要求“3、 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是否可以提供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答:可以。
3、招标文件P40页第四章评标办法中(一)资信评分表要求“自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 4000KWp(或 4000KWn)的屋顶光伏工程业绩的得 5 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 【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①中标信息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无法提供截图的,应当提供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查询网址如:政府有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等官方网站,网上公布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②合同(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有关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若上述材料均未体现评分内容(如业绩规模等)的还须另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投标人投标时只须提供2个评审业绩,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个数超过2个,则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2个),超出部分业绩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2个)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疑问:https://www.cnncecp.com/、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是否为官方网站。
答: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https://ebid.espic.com.cn/)视为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的官方网站。
4、招标文件对企业业绩的要求为①中标信息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无法提供截图的,应当提供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查询网址如:政府有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等官方网站,网上公布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问:我公司提供的业绩公示平台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网址为:https://www.cnncecp.com/),此网站也是面向全国公开招投标的官方招采平台,请问是否认可?
答:同问题3回答。
5、滁州光伏项目的报价是否无需其他表格,仅填写单瓦含税单价即可?
答: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格式填写即可。
6、若为联合体投标:是否只需牵头人单位办理CA锁进行投标工作?投标文件内除联合体协议外签章处是否只需签盖牵头人电子章?联合体协议书中成员方签字盖章处以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是否可以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页?
答:1)招标文件已明确: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2)联合体协议书中成员方签字盖章处可以上传签字盖章的原件彩色扫描页;授权委托书格式中并未要求委托代理人签章。
7、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其他说明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是否只需牵头人在交易市场主体库登记并完善信息?
答:是的。
8、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需要从诚信库中导入,只有一个导入位置,是否只导入联合体牵头方基本情况表,成员方基本情况表上传至哪个章节?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请将成员方基本情况表上传至“其他资格审查资料”节点中。
9、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是否投标文件内不需提供相关资料?
答:是的,以评标委员会从评标系统中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翼然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以伟                             
联系方式:1890050988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蓓蕾
联系方式:0550-3519519、18005505728
2023年7月31日
关于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czsjgc202307-011  
各潜在投标人:
窗体顶端
现对“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对技术负责人的要求为高级工程师。在参考同类型、同体量的类似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均不需要高级工程师,中级职称即可,我司认为此项要求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建议修改。
答: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现在调整为:具备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企业业绩的查询网址为央国企网站,是否符合?
答:不认可,按招标文件企业业绩评分细则执行。
3、关于企业业绩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电力项目不属于住建部监管,无法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为邀请招标,未在网站发布招投标信息,是否可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为业绩证明材料。
答:不认可,按招标文件企业业绩评分细则执行。
4、本项目招标文件表明招标单位不组织踏勘,该项目涉及点位较多,无法自行踏勘,是否可按可研中提供材料单报价?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价报价。
5、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中要求:有初设概算清单、平面布置图或节点图,能否提供各安装电的建筑图?
答:现有相关图纸已补充(除控制中心车棚外),请自行下载。
6、因本工程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能否提供12个站点的建筑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图 、结构图和电气配电图以便设计深化方案使用?
答:现有相关图纸已补充(除控制中心车棚外),请自行下载。
7、本项目包含涉及建筑的荷载报告。招标可研中土建章节对承载力结论为:现有屋面全部满足新增光伏负荷15公斤的承载力要求,原房屋结构可靠性满足国家规定,不需要加固。按此结论本次招标报价是否只需要荷载报告的费用? 如只需要荷载报告,请提供涉及建筑的面积,否则需提供所涉及建筑的建筑图及结构竣工图。
答:本项目为EPC模式招标,可研报告中的荷载报告仅供参考。中标人须现场进行实地勘探后出具正式的荷载报告,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有相关图纸已补充(除控制中心车棚外),请自行下载。
8、可研清单中包含环境监测仪两套,视频监控2套,以及光伏控制系统需纳入控制中心PSCADA,针对此部分是否在招标范围内?以及有无详细的要求?
答:环境监测仪、视频监控以及以及光伏控制系统需纳入控制中心PSCADA部分包含在招标范围以内,投标人自行按国家相关标准提供设备,并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
9、招标文件P40,第四章评标办法(一)资信评分标(12分),1企业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4000KWp(或4000KWn)的屋顶光伏工程业绩的得5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请问:若提供的业绩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4MW的屋顶光伏工程业绩是否满足上述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4000KWp(或4000KWn)的屋顶光伏工程业绩的要求?
答:提供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4MW的屋顶光伏工程业绩满足评分细则中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4000KWp(或4000KWn)的屋顶光伏工程业绩的要求,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10、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控制中心车棚,安装容量为275.55kW,根据目前现状控制中心室外车棚面积,无法满足上述装机容量需求,是否要求必须对既有车棚进行扩充安装275.55kW光伏?(2)总光伏装机容量是否必须满足不小于3955.05kWp要求?
答:可研报告中的装机容量仅供参考,具体以中标后实际方案和装机容量为准。
11、装机容量3955.05kWp,估算价1781.44万元,平均指标为4.5元/Wp,与最高投标限价4.28元/W不同,请问最高投标限价是否以4.28元/W为准?(2)最高投标限价4.28元/W,是否可明确为4.28元/Wp执行?
答: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按单价4.28元/W为准;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招标文件P112,(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采用),而投标软件库中资格审查资料中有(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请问:投标软件库中(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是否无需填写?企业业绩是否无需从库里勾选?企业业绩是否只需要在投标软件库中企业业绩1,、企业业绩2中提供即可?
答:1)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无需填写;2)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业绩1和企业业绩2中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13、因投标软件库中格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同,请问:电子证照信息此项提供照面数据获取还是影印件上传?如提供影印件上传,请问电子证照信息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答:1)按《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580号)文件要求执行,“实行招投标的项目,进皖企业投标时需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项目班子全体人员信息。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中进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证书、岗位证书等信息通过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共享获取。”;2)此项不是必须提供项,投标人可根据澄清部分3内容进行选择性提供或直接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对应位置即可。
14、招标文件P114(5)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标段是否填写为czsjgc202307-011还是填写/?
答: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标段填写“czsjgc202307-011”或“/”均予以认可。
15、招标文件P115(6)项目管理机构附表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组成表是否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即可?
答: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组成表中填写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但该表格中应至少同时包含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信息内容。
二、澄清部分
1、招标公告新增如下内容:
1.1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31日8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1.2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以伟、周蓓蕾;联系方式:18900509886、0550-3519519、18005505728。
2、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注释进行如下澄清:
2.1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横向评审。暗标横向评审技术标不设目录,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各评分点分别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该评分点按零分处理。
2.2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中总承包方案、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要点。
2.2.1总承包方案:分为三项,每一小项总页数不超过15页,附图、附表不算在总页数内。
2.2.2设计方案:分为三项,每一小项总页数不超过20页,设计方案按设计说明、经济分析、附图(含优化设计相关图纸)、附表的顺序依次编排,附图、附表算在总页数内。
2.2.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要点主要包括:
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页数不多于5页)
2)总体筹划与总平面布置(页数不多于4页)
3)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页数不多于10页);
4)劳动力安排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主要物质供应计划(页数不多于15页);
5)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页数不多于20页);
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偏离规定标准的,每一项扣0.2分)。
2.3暗标评审仅限评标环节。评标结束后,如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经认定评标错误的,由评标委员会纠正错误或重新评分,此时不再受暗标评审约束,但在纠正错误或重新评分中发现投标企业技术标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的,该评分点仍按零分处理。
2.4招标文件中对应上述内容均作如上澄清,其余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下面重要提示(1)进行如下澄清:资格审查材料可以选择①上传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所需材料”里,做电子投标文件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②或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政务数据,投标人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
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8月10日08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解密时间调整为2023年8月10日08时至2023年8月10日09时。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翼然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以伟                             
联系方式:1890050988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蓓蕾
联系方式:0550-3519519、18005505728
2023年7月26日
答疑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答疑文件下载
1 czsjgc202307-011-01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czsjgc202307-011-01]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CZ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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