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工务段包东小道口自动抽水泵房房屋修缮业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包头工务段包东小道口自动抽水泵房房屋修缮业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TGW-2023-GKXJ-LQK-001)
1.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名称:包头东路桥车间管内包东小道口自动抽水泵房房屋修缮
2.2 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2.3 实施期限:30日
2.4 实施地点:包头路桥车间管内包东小道口
2.5包件划分:不分包。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凡经营范围具备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与该项目询价采购,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服务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税率9%。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产品资质:本项目涉及业务外包项目按国家、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资质,本项目涉及的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报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3不允许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报名。
3.4必须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cg.95306.cn)实名注册。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报名方式: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加盖报名公司公章,报名时间内将报名单扫描件发至bgdlqk@163.com邮箱或原件送达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3号街坊121室后,与采购人(详见联系方式)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
5.报价资料的提交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8日18:00前(北京时间),地点: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3号街坊包头工务段121室。
需提供的报价资料:
5.1报价单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需注明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和税率);
5.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其它说明
6.1本项目采购评审是按含税价和不含税价都不超本项目预算的条件下,以最低不含税价成交原则进行。
6.2 如对本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请在报名结束前,来人或电话实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办公室(0472-2223545)或段纪委(0472-2224365)反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3号街坊包头工务段
邮编:014040
联系人:包工
电话:0472-2222237/15335519565
邮箱: bgdlqk@163.com
包头工务段
日期:2023年7月13日
1.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名称:包头东路桥车间管内包东小道口自动抽水泵房房屋修缮
2.2 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2.3 实施期限:30日
2.4 实施地点:包头路桥车间管内包东小道口
2.5包件划分:不分包。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凡经营范围具备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与该项目询价采购,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服务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税率9%。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产品资质:本项目涉及业务外包项目按国家、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资质,本项目涉及的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报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3不允许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报名。
3.4必须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cg.95306.cn)实名注册。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报名方式: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加盖报名公司公章,报名时间内将报名单扫描件发至bgdlqk@163.com邮箱或原件送达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3号街坊121室后,与采购人(详见联系方式)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
5.报价资料的提交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8日18:00前(北京时间),地点: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3号街坊包头工务段121室。
需提供的报价资料:
5.1报价单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需注明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和税率);
5.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其它说明
6.1本项目采购评审是按含税价和不含税价都不超本项目预算的条件下,以最低不含税价成交原则进行。
6.2 如对本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请在报名结束前,来人或电话实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办公室(0472-2223545)或段纪委(0472-2224365)反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3号街坊包头工务段
邮编:014040
联系人:包工
电话:0472-2222237/15335519565
邮箱: bgdlqk@163.com
包头工务段
日期: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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