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施工)——备用电源(一台发电机、机房改造)及消防信号线外网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7.5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ge-2024-0524-cg-001
预算金额37.55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宏阳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海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4
公告正文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施工)——备用电源(一台发电机、机房改造)及消防信号线外网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GE-2024-0524-CG-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施工)——备用电源(一台发电机、机 房改造)及消防信号线外网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7.559916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改造发电机房一间,安装柴油发电机组一台,消防信号线外网等。(具体内容详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施工)——备用电源(一台发电机、机房改造)及消防信号线外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施工)——备用电源(一台发电机、机房改造)及消防信号线外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且本单位注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技术、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31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4 室咨询处)领取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04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4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3 室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375599.16 元
最高限价:375599.16 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改造发电机房一间,安装柴油发电机组一台,消防信号线外网等。(具体内容详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地点: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工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完成(日历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 7000 元整;
(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402885000387、开户行账号:8060401120101107869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供应 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
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 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 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0:00 时-2024 年 6 月 4 日 10:30 时)
(2)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领取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行许可证或 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且本 单位注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 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 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壹份留存。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 应。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 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
联 系 人:刘宏阳
电 话:199099460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联 系 人: 殷海建
电 话: 0994-2707555 转 8002
电子邮件: 141160273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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