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安大道(镇宁段)违法用地测绘及耕地破坏鉴定 中标(成交)公示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1 | 12520000G73190446Y | 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五总队 | 总价 | 人民币120000元 |
贵安大道(镇宁段)违法用地测绘及耕地破坏鉴定
中标(成交)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的(项目名称)贵安大道(镇宁段)违法用地测绘及耕地破坏鉴定已于2024年10月17日在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五总队
投标报价:12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贵州地矿一一二地质工程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1255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贵州三页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5800.00元
公示期至2024年10月20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招标人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代理单位: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0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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