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化市继光小学校保洁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1040100Z20241890949
项目名称: 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2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19980.0000
需求详情:
服务范围:绥化市继光小学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室内保洁服务标准(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改动)
1、地面卫生标准:
地面:保持光亮、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无堆杂物。
2、公共区域扣除班级对应的区域外的玻璃、镜子卫生标准:
玻璃内侧:保持透明光亮、无污渍、无灰尘。
镜子:保持光亮洁净、无灰尘、无手印、无水迹。
3、卫生间卫生标准:
室内空气: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地面:保持无纸屑、无烟头、无积水、无灰尘、无堆放杂物。
墙体:保持无污渍。
便器:保持便器内外无污垢、无水锈、无纸屑、无烟头。
洗手盆:保持无污渍、表面干净。
隔板:保持无水迹、无灰尘。
手纸篓:保持内外干净、少存手纸或其它杂物。
4、楼梯的卫生标准:
楼梯:保持无纸屑、无烟头、无灰尘。
5、楼梯扶手、护栏卫生标准:
楼梯扶手:保持干净、光亮、无灰尘。
6、窗台卫生标准:
窗台:保持无灰尘、无水迹、无纸屑、无烟头。
7、窗框卫生标准:
窗框:保持无灰尘、无水迹。
8、果皮箱卫生标准:
保持果皮箱内外无痰迹或少有痰、无烟头烟灰、无异味。
9、垃圾箱卫生标准:
保持垃圾桶内外干净、无异味。
10、门及门框卫生标准:
保持无灰尘、无水迹
11、公共区域内墙体卫生标准:
墙体:保持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12、暖气及暖气罩卫生标准:
暖气:表面无灰尘。
暖气罩:表面无灰尘、无手印。
其他公共设施卫生标准保持无灰尘、光亮、物见本色。
服务周期: 153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继光街89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11-11 16:56
报名结束时间:2024-11-14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绥化市继光小学校
联系人: 姚小亮
联系电话: 15245582491
联系座机: 0455-8335598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21040100Z20241890949
项目名称: 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2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19980.0000
需求详情:
服务范围:绥化市继光小学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室内保洁服务标准(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改动)
1、地面卫生标准:
地面:保持光亮、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无堆杂物。
2、公共区域扣除班级对应的区域外的玻璃、镜子卫生标准:
玻璃内侧:保持透明光亮、无污渍、无灰尘。
镜子:保持光亮洁净、无灰尘、无手印、无水迹。
3、卫生间卫生标准:
室内空气: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地面:保持无纸屑、无烟头、无积水、无灰尘、无堆放杂物。
墙体:保持无污渍。
便器:保持便器内外无污垢、无水锈、无纸屑、无烟头。
洗手盆:保持无污渍、表面干净。
隔板:保持无水迹、无灰尘。
手纸篓:保持内外干净、少存手纸或其它杂物。
4、楼梯的卫生标准:
楼梯:保持无纸屑、无烟头、无灰尘。
5、楼梯扶手、护栏卫生标准:
楼梯扶手:保持干净、光亮、无灰尘。
6、窗台卫生标准:
窗台:保持无灰尘、无水迹、无纸屑、无烟头。
7、窗框卫生标准:
窗框:保持无灰尘、无水迹。
8、果皮箱卫生标准:
保持果皮箱内外无痰迹或少有痰、无烟头烟灰、无异味。
9、垃圾箱卫生标准:
保持垃圾桶内外干净、无异味。
10、门及门框卫生标准:
保持无灰尘、无水迹
11、公共区域内墙体卫生标准:
墙体:保持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12、暖气及暖气罩卫生标准:
暖气:表面无灰尘。
暖气罩:表面无灰尘、无手印。
其他公共设施卫生标准保持无灰尘、光亮、物见本色。
服务周期: 153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继光街89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11-11 16:56
报名结束时间:2024-11-14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绥化市继光小学校
联系人: 姚小亮
联系电话: 15245582491
联系座机: 0455-8335598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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