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49,872.09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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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重庆市南川区石溪镇中心小学校石庄农村书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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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872.09 | 1(批) | ¥149,872.09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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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2-11-02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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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2-11-02 11: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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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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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显示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2.递交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
(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
3.投标人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
(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的网上需上传投标文件一份(PDF格式)。
4.招标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唯一评判依据,不接受线下投标。
5.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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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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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竞采文件中所述的本工程竞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投标报价,具体报价要求为: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2.投标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应按本须知、《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工程竞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必须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一致。
4.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5.在合同实施期间,单价不调整。
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竞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7.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
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以项为单位计列的项目,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
9.本工程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限价为:149,872.09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捌佰柒拾贰元零玖分)其中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012.65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投标人的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其对应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将对中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清标。若发现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超过比选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在工程结算时招标人将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总报价与本工程的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
10.安全文明施工费:
10.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10.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1012.65元。《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11.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竞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12.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号)执行。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风险内容、范围及调整方法为:不调整。
13.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
14.本工程主体结构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搅拌站。
15.材料运输距离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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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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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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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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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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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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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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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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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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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86366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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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川区石溪镇中心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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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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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7142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