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11月-2026年10月南京市公司卷烟营销配送中心职工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共1088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南京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11月-2026年10月南京市公司卷烟营销配送中心职工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预计1088万元,其中服务费不超过288万元,800万元为餐费(按实际就餐人次和约定餐标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职工食堂餐饮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信用江苏首页“信用公示”一栏“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的承诺;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承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法规处、财务处、审计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烟草公司南京市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49号商茂世纪广场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2栋7层
联系人:王工、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