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112420
预算金额8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蛟19847014999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红杰010-5733928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大雁公司扎尼河露天煤矿2025-2027年土方剥离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12420,招标人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扎尼河露天矿隶属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管辖,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600万t/a,2022年核定生产能力800万t/a。西距呼伦贝尔市(海拉尔)30km,东距牙克石市48km,滨洲线铁路在该区北部通过,301国道在本区中部穿过,向东经牙克石市可达加格达奇、齐齐哈尔、哈尔滨、沈阳、北京以及全国各地,交通十分便利。

2.1.2工程名称: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尼河露天矿2025-2027年土方剥离工程

2.1.3施工地点: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尼河露天矿。

2.1.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扎尼河露天矿2025-2027年剥离工程预估总量8500万m³,作业区域位于9煤以上。预计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31日,计划工程量3000万m³;

20261月1日至2026年1231日,计划工程量3000万m³;

20271月1日至2027年1231日,计划工程量2500万m³。

计划工程量表详见表1:

1 计划工程量表

作业区

2025工程量

立方米

2026工程量

(万立方米

2027工程量

(万立方米

非冬季

冬季

非冬季

冬季

非冬季

冬季

一标段

2500

500

2800

200

2300

200

作业区域位于9煤以上(根据生产需要预计剥离9煤底板至10煤顶板剥离量240万立方米),预计10%工程量为硬岩需处理、60%为炭质泥岩、30%为高含水性风积沙、亚黏土需与炭质泥岩掺配排土。排弃期间,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掺配问题。

招标范围:扎尼河露天矿2025年至2027年土方剥离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装、运输、排土、对粘土粘斗陷车等情况进行处理、中硬岩处理、冻层处理、采场工作面及排土场整理、优质夹层煤回收、砾石回收、冬季积冰清运、雨季水沟清淤,取土场和排土场冲沟处理、排土场覆土及平整,表土和亚粘土单堆采运、存储、苫盖、运输道路修筑维护(含主运煤道路行驶路段及挪移路段)、洒落剥离物料清理及洒水降尘、安全环保设施构筑、安全及道路标识设立;施工作业面疏排水管理,挖设排水沟和集水坑、埋设过道管并进行防渗处理及安设水泵抽排水,采场作业面防灭火、采场边坡安全管理、冬季和雨季及特殊条件下施工、排土场到界边坡削坡整形(15°以下);驻地服务区建设(含办公区、生活区、固定维修区)按相关要求自行修建,且不得设置在矿权界范围内;生态环保设备设施(生活污水存储、移动性厕所、危险废物储存库)的前期准备、施工、维护及管理,采取环保、水保等措施,应急救援管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等。

2.1.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31

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之日为准。每年4月至11月为非冬季施工期,每年1月、2月、3月、12月为冬季施工期。

2.1.6上述工程量均为计划工程量(含冬季剥离工程量),不作为竣工结算数,结算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上述计划工程量以每年800万吨煤炭产量计划为基础确定,若每年煤炭产量计划调整,则每年剥离工程量将发生调整。招标人每年可根据采剥计划变更、自营及外委剥离比例变化、政策调整等实际情况调整剥离工程量,具体工程位置及工程量由招标人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确定。投标人保证投入设备的作业能力满足招标人生产要求,招标人实际下达的月度计划由于受国家政策、季节性等因素的影响,可能致使月计划量波动,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做出生产组织安排。同时,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对生产位置、运输路线进行一定的调整,投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施工。投标人自行负责作业区域硬岩及冻土的处理。 

2.1.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75-2014)、《露天煤矿工程施工规范》(GB 50968-2014)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扎尼河露天矿作业规程》《扎尼河露天矿初步设计》等的相关要求

 

    2.2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申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申请人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近五年(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露天矿山剥离或开采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如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不低于1000万m³。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用户证明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备注: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工程范围、开采量/剥离量等信息(如合同中无开采量/剥离量,须在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中予以体现;如开采量/剥离量计量单位为吨,须在证明文件中折算成立方,否则为无效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或竣工报告中描述的开采量/剥离量不一致时,优先认定顺序为竣工验收报告、合同、用户证明。);②付款发票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③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开工和完工时间;竣工验收报告须包含甲方、乙方盖章。④如为长协分签合同,分签合同满足业绩要求的,优先按分签合同单独认定有效业绩数量(须按分签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分签合同均不满足业绩要求的,按长协合同核定业绩有效性(须按长协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2)申请人具有含土石方工程的抢险业绩,要求如下:近十年(201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抢险任务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军级或以上单位派出的抢险任务,抢险土石方累计达到1000万m3或以上,抢险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须具有军级或以上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专业: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2)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项担任项目经理的露天矿山剥离或开采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为500万m³(工程量认定同投标人业绩要求)或以上,如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的用户证明);如为抢险土石方业绩,抢险负责人应具有至少1项担任负责人的100万m³或以上土石方的抢险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申请人须提供拟派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申请人须提供拟派一名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类别为煤矿安全,证书上的聘用单位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①挖掘机额定斗容为5m³及以上,数量至少为22台;②运输车辆为额定载重 60t及以上自卸卡车,数量至少为 132 台。

        申请人须在“申请人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填写设备的具体信息(此清单作为上述设备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的审核依据),并出具“设备投入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申请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5.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请登陆“国能e招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5.3 资格预审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5 16:00:00(北京时间),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11 23:59:59(北京时间)。

    5.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

    5.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5.6 其他:/

6.资格预审文件的阅览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6 09:00:00(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申请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7.3 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对每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单独递交。

8.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大雁镇

        编:021122

    联 系 人:王蛟

        话:19847014999

    电子邮箱:17151060@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编:100007

    联 系 人:朱红杰

        话:010-57339287

    电子邮箱:13707613@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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