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报批文本、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概算、规划总平面图、管网综合图),以及满足招标人相应要求。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6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中国地质调查局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242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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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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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单位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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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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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光机路以北、景绘路以南、福源街以东、鑫盛大路以西合围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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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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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37218.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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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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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报批文本、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概算、规划总平面图、管网综合图),以及满足招标人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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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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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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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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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19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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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单位选择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RC2022T101(T01)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单位选择,已由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中地调函【2022】1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主要建设规模: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是财政部批准,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异地搬迁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项目第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37100 平方米。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建设地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光机路以北、景绘路以南、福源街以东、鑫盛大路以西合围区域。 2.4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报批文本、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概算、规划总平面图、管网综合图),以及满足招标人相应要求。 2.5 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提供成果文件。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规定的相应设计深度要求并满足相关部门审批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业绩认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于开标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08月15日8时00分至2022年08月19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17767766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长春市凯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APP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腾讯会议APP搜索会议号加入会议进行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产生的其他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3 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 5.4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45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08984518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联系人:聂世娇 电话:0431-85112321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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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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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点击打开); (2)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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