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204.65万元
招标联系人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宗先生138518769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2
公告正文

 

江苏滨海港LNG冷能交换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及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滨海港LNG冷能交换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及运营项目已由 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备(2023)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氧深冷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滨海港LNG冷能交换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及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滨海港经济区

2.1.2建设规模:日处理LNG能力为1万吨(约折合1400万立方米/日)

2.1.3合同估算价:18204.650564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注: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229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31

工程竣工日期:2024930

2.1.5质量要求:合格

注:依据适用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按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文件和招标要求执行,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设备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执行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根据本项目设计需求说明书及技术要点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展厅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图审报审(施工图图审、消防图审、节能评审等)、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图纸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和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等设计配合服务、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注:①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内容(不再进行二次设计),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需求说明书内包含的设计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招标人保留设计需求说明书和项目要求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2.2设备招标内容:按设计需求说明书要求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冷能交换设备等各项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通过验收。

2.2.3施工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工程、综合楼装修(含展厅)、动力辅房、门卫等土建工程;工艺设备及安装、工艺管道及安装、电气工程、自控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及消防等安装工程。

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2.2.4竣工交付

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配合招标人归档,并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的档案接收证明文件及竣工备案证明。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运营要求:

(1)中标后签订股东合资协议(详见附件-股东合资协议)。

(2)投标人在中标后,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备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入股项目公司,负责组建生产、管理、运营、维护团队,对项目运营期进行管理,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备供应商)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具备运营条件后,须负责项目整体运维工作,服务满5年,并须负责相关经营资质、许可等相关运营必备的资格手续办理。

(3)中标联合体内的设备供应商参与公司运维,拟派参与运维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技术负责人不得少于2人,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1人。拟派参与运维人员薪资根据行业规范及市场调研另行约定,由合资公司支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行业资质甲级设计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承担过石油化工工程或冷能交换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造价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备注:

(1)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单位盖章)。

(2)若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的,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业绩业主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

(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业主单位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5)业绩材料中各方盖章,如为公司的合同章、项目章等,均予认可。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注: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同时担任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等人员,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评分涉及的相关人员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的正式员工,项目正式开工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222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指转账或电汇)、电子保函(保单)或电子银行保函等担保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付款方式:

1、设计部分:

施工图图审合格后付设计费的50%(中标人应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工程全部封顶后支付设计费的30%,取得竣工合格报告后付设计费的10%,工程审计结束且竣工备案后付清余款。

2、生产设备部分:

设备部分:

(1)第一次:合同签订后支付至主设备总价的40%(中标人应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

(2)第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满三个月无质量问题,此时支付至主设备总价的 50%;

(3)第三次: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验收无质量问题且通过审计满一年后,此时支付至设备审计总价的 60%;

(4)第四次: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验收无质量问题且通过审计满两年后,此时支付至设备审计总价的 80%;

(5)第五次: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验收无质量问题且通过审计满三年后,此时支付至设备审计总价的 90%;

(6)第六次:剩余所有设备审计总价余款将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验收无质量问题且通过审计满四年后,一次性付清。

3、施工部分(包括土建、工艺安装、装修等费用):

(1)合同签订后,扣除设计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后付至总价的10%(其中:3%打入农民工专户,2%工程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剩余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在相应进度款中支付);

(2)全部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设计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后付至总价的15%(其中:5%打入农民工专户);

(3)全部主体验收合格后扣除设计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后付至总价的27%(其中:12%打入农民工专户);

(4)验收合格且取得备案证明后,扣除设计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后付至总价的50%;

(5)工程一审结束且通过竣工验收满一年后付至审计总价的80%,扣除已付金额;

(6)竣工验收合格且满两年后付至审计总价的90%,扣除已付金额;

(7)竣工验收合格且满三年后付至审计总价的97%,扣除已付金额;

(8)竣工验收合格且满四年后付至审计总价的98.5%,剩余审计总价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后付清。

4、运营部分:合作经营根据股东合资协议执行(股权协议与联合体中的设备供应商签署)

注:(1)在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前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各期付款金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中标人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要求发票的,招标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中标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由建设单位打入的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氧深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刘先生

手  机:15651554398,151892358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宗先生,江先生

手  机:13851876930,13809009056

电子邮件: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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