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迁建)项目(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6 12: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 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迁建)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编号 | E4511002871001188 | ||||||||||||
招标人 | 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智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9336.64平方米,主要包括1、3号教学楼。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5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2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21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旺通建工有限公司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旺通建工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仟零肆拾陆万叁仟壹佰壹拾陆元玖角整(¥20463116.90)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谢岷君(注册编号:桂245121436723?)身份证号:4503261986****2718 | ||||||||||||||
专职安全员 | 潘伟松(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7)0011727)身份证号:4522261990****155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仟零肆拾陆万玖仟柒佰玖拾捌元贰角柒分(¥20469798.27)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杏(注册编号:桂245141547360?)身份证号:4521231988****2845 | ||||||||||||||
专职安全员 | 卢燕亮(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0007106)身份证号:4509241997****47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仟零肆拾柒万捌仟捌佰零柒元叁角捌分(¥20478807.38)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于锦安(注册编号:桂245141761171)身份证号:4504211988****601X | ||||||||||||||
专职安全员 | 邓景方(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7)0003767)身份证号:4524281980****011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贺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zggzy.org.cn/gxhzzbw/(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富川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78931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