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5两年普陀区排水管网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02: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4-2025两年普陀区排水管网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DZS-2024-01
项目名称:2024-2025两年普陀区排水管网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7150000
最高限价(元):71471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市政管理处对普陀区排水管开展养护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服务项目为普陀城区域内排水管道及渠道、雨污水管道等市政排水设施的养护,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管网日常养护、管道疏通、检测、封堵、修复、暗渠清淤、雨水口清捞,调换雨水口及检查井等,城区应急联动、承包范围内排水管道、渠道、雨污水管道的应急任务及防汛御台工作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要求预留合同金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供应商可选择联合体或合同分包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6号楼4楼开标三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W8ZltCFOD81Z/32JUGdGw==&utm=app-announcement-front.7cd522fb.0.0.090b64f0b5af11ee9ca6a13cc036173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1)投标人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2)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山市普陀区市政管理处
地 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国脉大厦A座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谭成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3052422
质疑联系人:张崇聿
质疑联系方式:0580-3052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建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国脉大厦A座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8107778
质疑联系人:胡小立
质疑联系方式:1876809316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普陀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徐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3062881
附件信息:
2024-2025排水管养护招标文件(1.18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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