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DHZB-2022-220125: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2年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核酸检测试剂盒人类T淋巴细胞病毒检测试剂医疗器械药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节能环保产品配套软硬件技术培训零部件附属设施卫星传输服务核酸检测设备包装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验费HIV-1HBV病毒检测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血清抗凝血浆转录介导扩增技术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显色剂终止液浓缩洗涤液酶标试剂双抗原夹心物业管理工业采矿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供应交通运输道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多式联运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铁路运输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信息传输业电信广播电视互联网相关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水利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娱乐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经营活动
金额
243.5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hzb-2022-220125
预算金额267.5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苏州华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3.7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2年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 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2022-08-16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2年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 | ||
采购单位 |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 ||
行政区域 | 昆明市 | 公告时间 | 2022-08-16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7-22 | 中标日期 | 2022-08-16 |
中标供应商 | 苏州华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总中标金额 | ¥243.544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08522100 | ||
采购单位 |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光路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683123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C座第9层0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108522100 |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HZB-2022-220125
二、项目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2年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2标段
供应商名称: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辉路555路3幢3层306室
中标金额(万元):123.7446
标段名称:1标段
供应商名称:苏州华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仓市沙溪镇生物医药产业园灵溪路 31 号
中标金额(万元):11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标段名称:2标段 |
名称:核酸检测试剂乙 |
品牌:浩源 |
规格型号: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48 测试/套(8人份/测试) |
数量:41400 人份 |
单价:29.89元/人份 |
货物类 |
标段名称:1标段 |
名称:核酸检测试剂甲 |
品牌:华益美 |
规格型号:48 测试/套 (384 人份/套) |
数量:40000人份 |
单价:29.95元/人份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旭、白斌、李晓琍、刘明、朱祥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本项目1标段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7178.00元,2标段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7611.90元。
金额:3.4789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3标段至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项目规定,本项目3标段流标。 请中标供应商到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开户名称: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北市区支行 账号:250202550920017737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地址: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光路39号
联系方式:0871-68312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C座第9层09号
联系方式:13108522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3108522100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
采购文件 | 20220720定稿--DHZB-2022-220125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2年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doc | 2022-08-16 | 下载下载 | |
其他文件 | 中标结果公告.docx | 2022-08-16 | 下载下载 |
二零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云南昆明血液中心项目编号:DHZB-2022-220125招标文件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2年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四章评标办法26第三章资格审查2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第一章招标公告4目录
3、《筑龙物资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对标书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筑龙物资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6第六章采购需求40
4、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上传指定的开标项目,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2、《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和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此文件必须网上递交)。5、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的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光盘不再接受。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与现场光盘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4、现场光盘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第一章招标公告注: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7、如果要求提供电子效果图纸文件/电子视频演示文件,也必须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生成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视频演示文件(格式为*.ZCTBY),这两个文件必须网上递交上传,并且文件大小须小于1G。6、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5、该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为准。
3.预算金额(万元):267.542.项目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2年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1.项目编号:DHZB-2022-220125一、项目基本情况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2年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
(3)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昆明血液中心)。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3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按标段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可同时成为多个标段中标人[根据行业法规要求,血清学检测应采用2个不同生产厂家的试剂,标段1与标段2中标试剂应为不同生产厂家的试剂。若两个标段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所投试剂为同一生产厂家的试剂,则按标段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标段推荐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标段推荐最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须分标段制作、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5.采购需求:4.最高限价(万元):267.54
标段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否 | 核酸检测试剂甲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 | 40000 | 人份 | 1200000.00 |
2 | 否 | 核酸检测试剂乙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 | 41400 | 人份 | 1242000.00 |
3 | 否 | 人类T淋巴细胞病毒检测试剂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 | 30000 | 人份 | 233400.00 |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采购产品全部供货完成为止。(4)交货期:分批供货,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当批产品的供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4.售价:0元。3.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1.时间:2022-07-2223:59:59至2022-07-3000: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针对本项目所采购医疗器械,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针对本项目所采购药品,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
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2.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2楼指定开标厅)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无法读取导入或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在线网上签到、远程解密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本项目启用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选择网上远程开标或现场开标。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选择不到开标现场对其已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投标文件的递交:网址为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或网上远程解密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或网上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发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C座第9层09号名称: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871-68312390地址: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光路39号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话:13108522100项目联系人:李老师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108522100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 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地址: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光路39号联系方式:0871-68312390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C座第9层09号联系方式:13108522100 |
1.1.4 | 项目名称 |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2年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 |
1.1.5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采购预算金额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需求 |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 |
1.3.2 | 标段划分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3.3 | 合同履行期限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3.4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允许正偏离(提供技术、服务的实际响应情况高于招标文件要求)。 |
2.2.1 | 招标文件的询问 |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
2.2.2 | 询问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13108522100 |
2.3.1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3.2 | 投标报价 | 按完全费用单价报价并合计总价。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出厂价、运杂费、投标人技术服务费,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完全费用综合单价(含税)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没有填入价格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价格中。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1标段: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2标段: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3标段: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开户名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小康大道支行账号:871907326010906地址:昆明市霖雨路160号联系电话:0871-67432024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5、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对所投标项目标段进行投标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标段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在昆明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
3.5.1 | 投标文件编制及格式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投标文件格式为*. ZCTBJ。 |
3.5.2 | 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 |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注:1.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说明外,投标人“签章”均指联合体牵头人。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 |
4.2.1 |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有关内容 |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或网上远程解密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或网上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
4.2.2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同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同开标地点。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
6.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含7人)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和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注:特殊情况专家名单经审批后确定。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
7.2 | 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切换为“昆明市”)。公告期限:1 工作日。 |
7.4.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相同品牌产品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授权齐全、资格合格且报价最低或最有利于采购人利益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10.4.6 | 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10.4.7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项目概况(一)总则二、投标人须知
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资金落实情况1.1.5本项目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标段划分、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4.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4.2本项目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1.5.4中标人应支付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1.5.3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5.2中标人应支付按云价收费[2017]160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招投标公证费。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中文注释。
1.12偏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不召开。1.10开标前答疑会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1.3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被拒绝。2.1.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1本招标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不署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2招标文件的询问
3.2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三)投标文件2.3.4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3.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自行承担。
3.2.6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3.2.5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2.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3按完全费用单价报价并合计总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出厂价、运杂费、投标人技术服务费,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完全费用综合单价(含税)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没有填入价格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价格中。3.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7本次招标项目应按标段内容整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同一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即只投其中一种或几种产品或服务),否则该投标无效,将被拒绝。
中标(成交)投标人由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原件,一个项目可统一出具一个证明。送达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缴纳管理办公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成交)投标人应退款项退回程序: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未中标(成交)投标人的应退款项退回原缴纳账户,未中标(成交)投标人无需上门办理。(1)未中标(成交)投标人应退款项退回程序:3.4.2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及资料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到指定的帐户,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3)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成交)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1)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投标投标人;3.4.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投标3.5.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复印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5.3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5.2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3.5投标文件的编制
4.2.1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1.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五)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开标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
(8)开标结束。(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供现场或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5)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4)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开标参会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3开标疑义
6.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6.1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6.6评标过程的保密6.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独立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6.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7.2中标公告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1定标方式(七)中标及合同6.7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4履约保证金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精神,中标单位若经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同时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7.3中标通知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八)重新招标7.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7.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5签订合同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九)纪律和监督(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上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5.1质疑期限9.5质疑和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中的公章是指经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人公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或“投标专用章”等投标人内部使用的业务章,下同)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9.5.3质疑函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9.5.2质疑主体
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5.5质疑回复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9.5.4质疑函的递交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0.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0.2核心产品:/。10.1相同品牌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9.5.2投诉
10.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0.4.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4.1关于中小企业:
10.4.1.5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4.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0.4.1.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4.1.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0.4.3.1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10.4.3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10.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0.4.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4.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0.4.2关于监狱企业: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0.4.4.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0.4.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4.3.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10.4.3.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10.4.4.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4.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第三章资格审查10.4.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4.6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 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 |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 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要求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 |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 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要求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投标人自拟格式进行声明。 |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 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要求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 |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 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要求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拟格式进行声明。 |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
特定资格要求 | 针对本项目所采购医疗器械,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针对本项目所采购药品,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 |
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法律、法规。2.1评标依据二、评标方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章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文件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材料清晰能辨认;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要求。 | |
符合性评审 | 报价 | 符合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未超各标段采购预算。 |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附缴纳凭证。 | |
符合性评审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按规定格式填写及签章。 | |
符合性评审 | 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投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书 | 按规定格式填写及签章。 | |
符合性评审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 具备有效证件,附原件扫描件。 | |
符合性评审 | 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中任意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2.1 | 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 |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2.2 | 评分因素权重 | 投标报价F1:30分。技术部分F2:40分。商务部分F3:30分。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2.3 | 投标报价部分评审 | F1=30分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1.投标报价评审(30分) |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即:F1=[C/(B1,B2,…,Bn)]×3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1)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政策详见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0.4项”的规定。(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2.4 | 技术部分评审 | F2=40分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1. 技术指标响应(33分) | 技术部分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分:a.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各标段中带“▲”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重要参数不满足一条扣4分,扣完为止。一般参数不满足一条扣2分,扣完为止。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b. 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带“▲”的重要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包括投标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图纸或印刷宣传彩页或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2.投标产品可靠性、稳定性、可扩展性(5分) | 第一个档次(5分):投标产品性能可靠性高,产品成熟、稳定好,兼容性强,操作方便,易于维护的;第二个档次(4分):投标产品性能可靠性高,产品成熟、稳定好,兼容性强,操作不太方便,不太易于维护的;第三个档次(3分):投标产品性能一般,产品基本成熟、稳定性一般,兼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第四个档次(2分):投标产品性能一般,产品不太成熟、稳定性一般,兼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第五个档次(1分):投标产品性能不稳定,无兼容性,不便于操作,难以维护的;第六个档次(0分):投标产品性能不满足采购需求、无法操作的; |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3.节能、环保产品(2分) | 投标产品认定为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的得2分。若货物为除强制节能产品(强制节能产品详见招标公告)以外的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定标准详见第二章10.4.3),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2.5 | 商务部分评审 | F3=30分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1时间进度计划安排(5分) | 第一个档次(5分):时间进度计划安排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完整、安排合理、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第二个档次(4分):时间进度计划安排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完整、安排较合理、切实可行、针对性一般; 第三个档次(3分):时间进度计划安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基本完整、安排较合理、针对性一般; 第四个档次(2分):时间进度计划安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基本完整、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 第五个档次(1分):时间进度计划安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缺漏、安排不合理、无可行性、无针对性; 第六个档次(0分):投标人时间进度计划安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 |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2售后服务方案(5分) | 第一个档次(5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承诺响应及时、措施完善、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4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承诺响应及时、措施较完善、针对性一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三个档次(3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承诺响应较为及时、措施较完善、针对性一般,可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四个档次(2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承诺响应不够及时、措施不够完善、针对性一般,可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五个档次(1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缺漏、粗糙,承诺响应较慢、措施缺乏、不具有针对性,无法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六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3产品质量保证方案及承诺(5分) | 第一个档次(5分):产品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承诺措施完善、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4分):产品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承诺措施较完善、针对性一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三个档次(3分):产品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承诺措施较完善、针对性一般,可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四个档次(2分):产品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承诺措施不够完善、针对性一般,可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五个档次(1分):产品质量保证方案内容缺漏、粗糙,承诺措施缺乏、不具有针对性,无法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六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供产品质量保证方案及承诺。 |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4培训方案(满分 5 分) | 第一个档次(5分):培训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完整、安排合理、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第二个档次(4分):培训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完整、安排较合理、切实可行、针对性一般; 第三个档次(3分):培训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基本完整、安排较合理、针对性一般; 第四个档次(2分):培训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基本完整、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 第五个档次(1分):培训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缺漏、安排不合理、无可行性、无针对性; 第六个档次(0分):投标人培训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培训方案。 | |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 | 5投标产品类似业绩(10分) | 根据投标人2019年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不同单位的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 |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宣布评标纪律;(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3评标委员会职责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4评标纪律(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5评标原则(8)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5)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三、评标程序(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
三、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中“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如下: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及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等方面进行审查,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符合性审查
九、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八、有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十五、符合本章节3.2中“报价过低情形澄清”情况的。十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电子签名的人员与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的电子签名人员为同一人的。十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项规定的或开标现场无法读取导入的。十二、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十一、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接近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漏一致的;(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视作串通投标处理,并提请有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十六、联合体各方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的。
(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或者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投标报价部分评审(1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评标委员会技术组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书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1.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乘以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后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四、汇总评标结果(3)技术部分、商务评分中,各评委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评标委员会内进行公示,某个评委对某投标文件评分分值低于(高于)所有评委对该投标文件评分分值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值的平均分值10分以上(含10分)的,该评委须向评标委员会作出明确解释,理由不充分的该评委应对其评分作修正,若拒不修正的,该评委对此投标文件的评分不得参与计算此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六、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1.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的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在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按下列顺序进行推荐: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合同条款前附表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6.4补充条款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6.3记名投票
序号 | 内 容 |
1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采购产品全部供货完成为止。 |
2 | 交货期:分批供货,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当批产品的供货。 |
3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
4 | 付款方式:分批供货,按供货数量付款。 |
合(委托采购)(样本)政府采购●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光路39号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书同
地址: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电话:0871-68312390项目(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邮编:650106
账号:开户银行: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邮编:
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邮编:地址: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
乙方:甲方:合同书样式账号:开户银行:电话:
产品使用符合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三、产品使用要求二、相关资料和配套要求明细附后。一、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拟投入人员配置、拟投入软、硬件配置、单价: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开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后的统一交货价。六、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五、其他服务内容要求及条件四、配套服务要求及合作条件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是满足采购方需求(包括人员、软硬件)、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服务标准的产品;服务及主要合同内容有效期为()年,并保证所提供服务在甲方实际使用中正常运行。具体服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服务提供完整的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及相关售后服务;合同期后,根据甲方的需要协商确定(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整套服务。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内容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2、负责提供项目服务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交付服务成果时配备人员进行验收);
若甲方要求乙方予以说明、讲解,乙方维护人员应即时提供耐心、详细的解释和指引服务;若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需要进行培训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为天、地点为,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九、技术培训:八、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或提供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服务项目的验收。3、严格遵守商务谈判成交过程中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2、保证甲方在合同服务(包含本项目配套软硬件)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十二、验收及验收标准2、交货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十一、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十、售后服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纠纷、诉讼:十四、违约责任:十三、合同价款结算:。2、项目验收:;1、服务验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执壹份,鉴证方叁份。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十六、其他未尽事宜:
说明: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二十、本合同除签订合同之时的签名、手写日期为手写体外,其他手写体内容均不构成本合同及附件之内容。1、合同书附件;2、中标通知书;3、乙方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件。十九、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包括以下所列文件之内容: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章各项技术参数、规格和性能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投标。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若投标文件中响应情况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不符或无有效证明,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服务要求的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以下两款规定处理。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采购方在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供货方按提供原装全新(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都具有完整的产品资料;供货方须提供与本项目项下货物有关的软、硬件产品、附属设施、服务或其他设备正常运转必需的配件时,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总价中包括货物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技术附件。(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及采购人(使用方)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技术附件。
(七)技术附件按照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使用方)审定后的验收测试方案实施验收。(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及采购人(使用方)要求。(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HIV-1病毒检测包含:M组、N组、O组;HCV病毒检测至少包含1、2、3、4、5和6;HBV病毒检测至少包含A、B、C、D、E、F、G和H;▲2、试剂可检测到的基因亚型覆盖范围(以试剂盒说明书为准):▲1、试剂可检测项目:PCR单管内可同时检测乙型肝炎病毒(HBVDNA)、丙型肝炎病毒(HCVRNA)、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RNA);标段1:
▲7、检测模式能满足单人份检测和混样检测;采用混样检测时,最大混样系数不得高于8人份;采用混样检测时,混样后样本体积及拆分样本体积应大于1ml。6、试剂组份含UNG酶,可有效防止扩增产物带来的污染;▲5、试剂含有DNA和RNA两种内标质控,全程监控检测过程,包括核酸提取,扩增及检测步骤,以防止技术性的假阴性。▲4、检测技术: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技术,单管检测四种病原体(HIV-2、HIV-1、HCV、HBV)并同时甄别HBV、HCV、HIV。▲3、试剂检测病毒分析灵敏度: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检测的分析灵敏度≤5(IU/ml)、丙型肝炎病毒(HCVRNA)检测的分析灵敏度≤13(IU/ml)、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的分析灵敏度≤50(IU/ml)。相关报价试剂的分析灵敏度以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产品说明书标示的分析灵敏度为准;HIV-2型。
标段2:▲12、配套提供检测试剂所需的配套设备、耗材,设备能够与在用的实验室管理系统联网,相关的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承担(如果需要),并承担设备的校验(至少半年一次)、维护、维修费用;试剂耗损率按20%计算。(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11、提供试剂盒生产厂家至少五年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全国采供血机构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量评价合格证。10、试剂盒特异性:试剂盒检测腺病毒、巨细胞病毒、EB病毒、带状疱疹病毒、白血病病毒、流感病毒、甲型肝炎病毒、戊型肝炎病毒等,均为非反应性结果(以试剂盒说明书为准)。9、样本中常见干扰物“EDTA、枸橼酸钠、EDTA分离胶、甘油三脂、血红蛋白、免疫球蛋白、胆红素”对试剂的检测无干扰(以试剂盒说明书为准)。8、适用检测样本种类:血清以及EDTA、ACD、CPD、CPDA等抗凝血浆;
6、检测灵敏度(检测下限)(95%置信区间):单人份检测:HBVDNA≤10IU/ml,HCVRNA≤25IU/ml,HIVRNA-1(M)≤50IU/ml(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为准)。▲5、试剂盒内含蛋白酶K组分,可提高样本裂解能力,增强检测灵敏度。4、适用检测样本种类:血清或EDTA盐、枸橼酸盐抗凝的血浆样本。3、检测模式为8人份的混样检测,单份样本量不少于150μL。2、试剂检测原理: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或者转录介导扩增技术。1、检测项目:乙型肝炎病毒(HBVDNA)、丙型肝炎病毒(HCVRNA)、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RNA)。
标段3:▲11、配套提供检测试剂所需的配套设备、耗材,设备能够与在用的实验室管理系统联网,相关的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承担(如果需要),并承担设备的校验(至少半年一次)、维护、维修费用;试剂耗损率按20%计算。(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10、试剂与核酸检测设备Hamilton-EZBEAD-ABI7500核酸检测系统可以匹配(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为准,适用机型中需有此型号的设备)。9、检测试剂有稳定的抗干扰能力,样本中含有不超过60mg/dL胆红素、2500mg/dL甘油三脂、6g/dL免疫球蛋白、500mg/dL血红蛋白物质时,不影响本品检验结果。8、采用DNA/RNA双内对照(InternalControl)系统,对核酸提取及PCR扩增的有效性进行监控,防止假阴性结果的发生。7、检测系统能够单管内检测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型)(HIV-1)三种病原体,给出反应性病原体的种类。
1.储存条件及有效期:试剂盒于冷藏温度(2-8℃)保存时,有效期不少于(可包含)12个月;二技术参数部分3.检验原理:采用双抗原夹心酶联免疫吸附法实验原理;2.功能要求:同时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T淋巴细胞白血病病毒HTLV-1型和HTLV-2型抗体(以说明书内容为准);1.产品要求:需取得国家CFDA的批准文号;一基本要求
资格审查部分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组分完整:投标人的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产品内相关组分需完整,包括显色剂和终止液;浓缩洗涤液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不高于20倍(含20倍)进行稀释;检测时,总反应时间不高于100分钟,加酶标试剂之前无需洗板;CUTOFF值=预设值+阴性对照孔A均值。为保证检测质量,检测时每板需设置阴性对照不低于3孔(含3孔),阳性对照不低于2孔(含2孔)。4.搭配仪器:适用于各厂家酶免仪器和设备,可在全自动酶标分析系统做样本检测;3.核心技术:双抗原夹心法中的抗原为基因工程表达的高活性的水溶性重组抗原,同时含有HTLV1和HTLV2的两种env区段;▲2.产品性能:灵敏度与特异度均不低于99.9%;精密度CV不高于15%;国家参考品检定符合国家标准;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 |
8 |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 |
9 | 主营范围1、 2、 3、 4、 … | |
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人自拟格式进行声明。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针对本项目所采购医疗器械,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针对本项目所采购药品,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七、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自拟格式进行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
单位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函部分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八、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注: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电子签章)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性别:年龄: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2.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我们自身的成本。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相关基础资料、质量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后,我方愿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作为我方的投标报价,并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完成本项目,并承担相关任何缺陷责任。致:{采购人名称}三、投标函注:附有效的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
9.投标有效期:___________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项目服务周期内完成并按业主要求完成并移交。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开户银行名称: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投标人:(电子签章)10.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四、投标保证金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电话: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账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2)人民银行颁布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附件:本投标人承诺所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缴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本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___)。
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提供上述内容书面承诺)(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五、书面承诺(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一、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部分格式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
序号 | 开标内容 | 投标人填写 | 备 注 |
1 | 标段 | ||
2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 |
2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 |
3 | 合同履行期限 | ||
4 | 交货时间 | ||
5 | 交货地点 | ||
6 | 说明 |
注:二、报价明细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人:(电子签章)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
合计: | 元 |
三、技术规格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电子签章):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中各标段采购货物逐项填报此表,不得缺项、漏项、增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投标报价”项价格应包含货物采购费、相关税金、包装费、运杂费、搬运费及保险费、人工费、以及所有本项目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
1、序号应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序号。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请按提供技术、服务的实际响应情况,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第六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要求认真填写该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响应 | 偏离 |
日期: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电子签章):3、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提供技术、服务的实际响应情况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技术规范、要求逐条对应答复,并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响应”一列中写明详细情况,诸如“已知”、“理解”、“满足”或“同意”等非明确的答复是不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应以中文应答(英文文本或缩略语需提供中文翻译或注释)。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带“▲”的重要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包括投标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图纸或印刷宣传彩页或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有关内容。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情况说明 |
一、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商务部分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电子签章):注:对于投标产品商务条款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四、产品质量保证方案及承诺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投标人自拟格式编写三、售后服务方案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投标人自拟格式编写二、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投标人自拟格式编写
注:六、类似项目业绩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投标人自拟格式编写五、培训方案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投标人自拟格式编写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合同金额(元) | 联系人 | 电话 | 签订时间 |
日期: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电子签章):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交)
注:①本项目所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日期: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说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表③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日期: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苏州华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标段:三、中标信息二、项目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2年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一、项目编号:DHZB-2022-220125中标结果公告
主要标的信息中标金额:1237446.00元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辉路555路3幢3层306室供应商名称: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198000.00元2标段:供应商地址:太仓市沙溪镇生物医药产业园灵溪路31号
标段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核酸检测试剂甲 | 华益美 | 48 测试/套 (384 人份/套) | 40000人份 | 29.95元/人份 |
2 | 核酸检测试剂乙 | 浩源 | 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48 测试/套(8人份/测试) | 41400人份 | 29.89元/人份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本项目1标段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7178.00元,2标段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7611.90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王旭、白斌、李晓琍、刘明、朱祥明(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名单
账号:250202550920017737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北市区支行开户名称: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请中标供应商到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本项目3标段至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项目规定,本项目3标段流标。八、其他补充事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871-68312390地址: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光路39号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13108522100项目联系人:李老师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108522100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C座第9层09号名称: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