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坂仔镇生态立体农业项目示范点配套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鼎华招[2025]0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80602099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鼎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林0596-286210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坂仔镇生态立体农业项目示范点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九湖镇南大道126号逸园阁2栋2楼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鼎华招[2025]001号
项目名称:坂仔镇生态立体农业项目示范点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96876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96876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谈判保证金(元)
1
坂仔镇生态立体农业项目示范点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1
389687.68

建筑业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及相关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及相关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三)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至 2025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九湖镇南大道126号逸园阁2栋2楼202室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邮箱:17859921583@163.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和县小溪镇宝隆路3-13号(谈判地点)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和县小溪镇宝隆路3-13号(谈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坂仔石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湖滨路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8060209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鼎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九湖镇南大道126号逸园阁2栋2楼202室            
联系方式:小林0596-2862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0596-28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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