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0年维保服务(设备及网络维护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甘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0年维保服务(设备及网络维护服务)
预算价:15万
投标要求:
1、乙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持续存在,且在南平设立的或在南平设有公司、分公司或派驻机构的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派驻人员应具备提供合同涉及服务相应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安全网关等信息设备的调式、配置及问题快速排查能力。
3、近三年内提供的维保服务,未发生服务不到位或未履行合同条款的情况。  
4、报价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后用信封单独封装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6日将报价函送达至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后勤办(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片区,闽北新卫校旁),联系人:甘女士,联系电话:18259998801
7、中标原则:取本次报价最低者作为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0年维保服务(设备及网络维护服务)的供应商。
 
   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                                               
一、服务方式
服务方式:  常驻服务   。
二、服务内容
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派驻贰人入驻为甲方提供以下维保服务:
(一)、采购维保项目的范围
1、为甲方办公属地范围内的一切电子化办公的软硬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监控设备、LED显示屏等设备以及办公软硬件、网络提供维修、维护服务,对中心的网络线路进行优化完善,熟练掌握甲方各种应用系统,提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优化功能需求,配合网络站完成日常工作。
2、乙方须自行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需使用的一切工具、器械等(除正版杀毒软件由甲方自行购买的除外)。
(二)、服务及要求
1、派驻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需派驻两名工程师入驻甲方办公属地,一名具有三年以上维护工作经验,一名具有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凭,并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分别负责办公属地范围内的一切电子化软硬件设备维护、“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技术支撑工作及其他日常业务工作。
2、办公属地范围内的一切电子化软硬件设备维护内容如下:
2.1甲方办公属地软硬件设备维保服务
(1)为甲方办公属地机器设备提供故障诊断、排除、维修服务,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若非机器硬件问题,应免费提供所需的驱动程序或软件等及时排除故障。若为机器硬件问题,应及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供单位参考。根据甲方需求对部件进行免费更换、维修。
(2) 每日对甲方办公属地取号机、评价器、信息发布屏、一体机、查询机及机房的交换机、防火墙等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排除故障,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硬件检修;计算机外部电源线检查;网络设备检修等。
(3)为甲方办公属地的系统、办公软件等提供故障排除服务。
(4)为甲方办公属地的网络提供排故、维护服务。
(5)为甲方会议室提供会议音频、视频等会议设备保障,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2、操作系统的安装优化维保服务
(1)安装的操作系统、软件满足甲方办公属地电脑硬件性能要求。
(2)在非硬件损坏的前提下,应保证甲方办公属地每台电脑可以正常运行。
(3)为甲方办公属地的每台电脑提供防、杀病毒系统安装和系统快速备份、恢复系统等服务。
(4)按照工作需要为甲方办公属地的电脑进行全面的病毒查杀和磁盘扫描、整理,删除木马之类危害计算机安全软件,清除计算机里涉及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的内容。
(5)在接到甲方办公属地用户系统重装要求,须为用户提供系统重装服务,并配合用户做好数据保存工作。
2.3、网络的组建等维保服务
(l)须为甲方办公属地现有的网络提供维护、优化,保证网络的畅通,网络速度要和甲方办公属地的网络接入的带宽相匹配。
(2)需熟悉中心网络的布线情况,根据需求免费提供信息面板的网络跳线及新增网络信息点服务。若因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网络须发生变动,投标方须根据甲方业务的实际需要,免费提供网络拆迁、增减安装服务;若因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网络须进行升级或改造时,须根据甲方需要,免费提供所需的升级或改造服务,确保网络畅通。
2.4、网络接口及设备信息安全的维保
(1)须为甲方办公属地所用的机器设备定期提供漏洞扫描,安全检测,并及时修复漏洞,关闭掉多余的服务,删除木马等后门程序,保证信息安全。
(2)须为甲方办公属地所用的网络提供安全保障,不得有内网外联或信息泄露。
(3)须向甲方办公属地工作人员传授基本网络安全知识。
3、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乙方派驻人员需在一个月内熟悉甲方内部业务工作,熟练掌握甲方各种业务应用系统及led、评价平板、取号机、监控、信息发布等各类设备的应用软件,能指导各窗口的系统使用及相关业务问题的解答,并提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优化功能需求。
(1)熟练使用中心的监控,能及时、准确的查找监控录像。
(2)熟练使用中心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宣传信息。
(3)对接工改、“一窗受理”、权利运行、电子证照库、省网办事大厅等各系统软件的技术人员,做好窗口关于系统问题的解答,及时解决窗口系统问题。
(4)根据业务需求,完成窗口led、评价器、取号机等设备的窗口单位及人员信息的录入及更新。
(5)根据网络站工作需求,做好窗口反馈的各类信息的收集。
(6)做好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政务服务APP、微信公众号、自助一体机功能测试。
(7)抓好窗口业务软件的规范应用,对各窗口使用业务系统过程的规范性进行检查。
(8)及时、准确生成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配合做好各项数据汇总工作。
(9)每日做好甲方办公属地信息系统的运行巡查,保证各类设备正常运行。
(10)抓好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确保各系统运行的安全性。
(11)配合网络站进行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及完成甲方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支付方式:按季度等额支付。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违约方以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对方。若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行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服务转包或分包。
(3)乙方的维护人员出现私自将设备完好部件拆卸、更换为旧件,应视为偷窃,甲方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该零部件厂商统一价格的10倍。
(4)乙方未履行合同的维保内容及要求。
3、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以下情况不视为违约:
(1)在此合同有效期内服务发包方转让、变卖其设备而无法履行此合同的行为不视做违约行为,但必须结算应该付给乙方的相应费用。
(2)由于无法抗拒的灾害而导致无法履行此合同不视做违约行为,但必须结算应该付给乙方的相应费用。
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合同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应在合同签定日起2个工作日内派出贰名维护工程师到甲方办公属地驻点,按甲方工作时间进行上下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入驻维护工程师,以便在出现故障时,维护工程师可立即作出反映,到现场维护。(合同签定后,维护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持中标公司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等相关材料到甲方报到入驻中心)。
(1)在工作时间内,若出现一般故障,乙方的维护工程师应在15分钟内到现场排除故障;若出现严重故障,资深工程师要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出具相关的处理报告,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事后针对故障分析,主动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提供预防方案。
(2)在非工作时间内,如发生严重故障(如服务器故障)导致系统、网络整体不能运营,乙方应于2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其他小故障可待工作时间解决;遇有无法现场解决的故障,乙方应及时派资深工程师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并向甲方报备。
(3)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要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间以外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全力无偿配合。
(4) 维保服务到期后,乙方人员应在甲方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与新入驻中心提供维保服务的维护工程师进行工作交接。
2、乙方应及时高效排除故障,若因无法及时排除故障(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影响中心正常工作超过半天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入驻维护工程师;1天内无法排除故障,恢复中心正常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工作被影响的程度,扣除本季度应付维保费的5%至50%;未及时排除故障,造成甲方所属办公地点的相关单位被群众、督查单位投诉或检查组问责等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甲方已付本季度的服务款,乙方应按未服务天数的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服务款。
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每次重大服务任务都必须做详细记录,并向甲方会报备。
4、入驻人员无法胜任工作,或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阳奉阴违、故意拖拉,影响工作效率的,甲方权要求更换入驻人员。
5、服期满前15天内,服务提供商应提交一年来的维保报告和相关维保材料,并提供下一步的维保意见。
6、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服务分包或转包。
7、乙方的维护人员出现私自将设备完好部件拆卸、更换为旧件,应视为偷窃,甲方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该零部件厂商统一价格的10倍。
8、维护工程师驻点时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接听电话时要文明礼貌,语音清晰明了,语气和善。
五、服务时间
维保服务提供时间:1年。
六、服务费用计算及支付方式
结算方式:按季度支付,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其他扣款金额支付每季度服务费。每个季度的费用在下一个季度的首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且金额准确)后7个工作日内转款。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乙方支付。
1、依据考核评估得分按比例支付
季度考核评估分数以95分为基准,考核分值在95分及以上支付的,支付100%季度购买服务费用;低于95分按照购买服务付款公式进行付款,公式内容为:实际支付季度服务费=按季度等额支付的服务费×考核分数/100。若存在违反合同规定的扣款项目,在按考核比例支付的服务费用上进行扣款。
2、考核评分标准
维保服务项目评分表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服务质量
1、出现故障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检修、排除故障,每次扣2分。
2、派驻人员无法胜任工作,每更换1次扣2分。
3、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阳奉阴违、故意拖拉,影响工作效率的,每次扣2分
4、维保期间,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计算机内网外联或其他泄密情况,扣10分。
5、未按要求提供设备巡检、故障排除记录、预防方案等合同规定的文件的,每缺一项扣1分。
6、对甲方交办的业务工作,因粗心大意等人为因素,造成工作失误的每次扣1分,造成无法挽回的工作失误,每次扣10分。
日常纪律
1、根据甲方考勤制度按时打卡上下班,无故迟到或旷工的,按以下标准扣分:迟到半小时内,每人每次扣0.5分,半小时以上每人每次扣1分;旷工、脱岗或未打卡且无法证明上班时长的,每人每半天扣3分。
2、着奇装异服或其他影响中心形象的着装打扮,且拒不改正的,每人每次扣2分。
3、上班期间,玩手机、服务态度恶劣,恶言非语,无故挑起事端,每次扣2分。

3、考核评估的实施程序:
考核评估按如下程序进行:
1、针对本项目的考核由甲方开展对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工作。
2、考核评估分值比例。考核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3、申诉与复核。甲方应当在考核评估结束后,向乙方通报评估结果,乙方如有疑义,需在10日内提出申诉,逾期视为认可考核评估结果;甲方须在受理申诉后的30日内,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附件: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0年维保服务(设备及网络维护服务)报价函
 
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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